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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行政审批“加速费”是权力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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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纪委网站消息,黑龙江11月18日通报6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其中,黑龙江工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原副处长张伟天明码实价向企业索要好处费超百万元。(11月18日中新网)

随着国家和地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一批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或者下放,干部手中的行政审批权力越来越小,审批事项也越来越少,即便如此,仍有张某这样的干部在仅有的权力上动歪脑筋、打歪主意。虽然只负责一项行政审批,但是张某能够“创新性”地推出项目的行政审批“加速费”,给钱就加快审批进度,不给钱就百般阻扰,甚至已经报上去的项目都可以给你砍下来。

2013年至2015年期间,张某利用负责企业申报国家清洁生产项目补贴资金审核工作之便,以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及时向工信部报批为由,明码标价先后向3家企业索要项目获批资金额度15%的好处费,获利117.5万元。今年10月,张某还以帮助企业申请财政贴息为由,从中收受好处费39.3万元。

虽然只是一个副处长,但是张某既能够把控项目审批的入口,还能把控项目审批的出口,哪些项目可以进入审批流程,哪些项目可以成功获得审批,权力基本集中在张某一个人手上。按照张某的“原则”,没有审批速度的快与慢之分,只有能与不能进入审批流程两种情况,给钱,不但可以进入审批流程,还能加快审批速度,美其名曰“加速费”;不给钱,则“门都没有”,即便是进入了审批流程,也能被张某砍下来。

行政审批从来没有“加速费”一说,“加速费”不过是张某利益熏心、巧立名目的谋利手段。就算企业心知肚明,但还是要如数“进贡”,到底是企业太无知,还是张某权力太大?马云在浙商总会成立大会上提倡“永远不行贿”。官员之所以贪污成性、屡试不爽,除了官员自身欲壑难填,企业心甘情愿“送钱入虎口”也是原因之一。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如果企业坚持原则,怎么会让官员屡屡得逞。官员以权谋私,是权力带来的任性,企业拿钱办事,也是有钱带来的任性。

简政放权虽然能够对权力进行“瘦身”,但是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松监管。对屡教不改、冥顽不灵的干部来说,权力越是少,就越是想要“抓住机会捞一笔”,如果监管不到位,放纵权力“驰骋”,就会增加权力变现的机会,久而久之,“瘦”下去的权力也会“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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