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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执纪]执纪审查“空白”被约谈是题中应有之义
近日,青海西宁市纪委出台了《中共西宁市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纪委委员自身建设,促进和保障纪委委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为委员履职划定“硬杠杠”。(12月1日人民网)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离不开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作为党和国家的专门执纪监督机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新修订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把从严管党治党推向了更深层次、更高境界,为党的发展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础。随之而来的,是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的担子再次加重,从现实情况来看,执纪形势只会越来越紧,监督形势只会越来越严,因此,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应感知时代号召,履职尽责,把执纪问责的“利剑”亮出来,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内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厘清纪委委员职责,是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根本前提。2014年8月,山东省纪委出台的《中共山东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意见(试行)》,其中规定省纪委委员要承担5项职责,包括主动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监督等。四川省近日出台的《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在促进乡镇纪委履责的同时,也明确了相应的问责追究办法。“对无正当理由,执纪审查‘空白’的乡镇,将及时约谈乡镇纪委书记。对不敢担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乡镇纪检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难发现,在很多地方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中,要求纪委委员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是其中一个最大的共同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和反“四风”态势有增无减,正风肃纪行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起到了很好的威慑效应。但是也要看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既考验着执纪监督部门,也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对腐败分子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但是一些地方执纪部门和纪检干部有令不行,在查案上“蜻蜓点水”,不愿意一查到底,究其根源,既有懒政怠政思想在作祟,也有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还有一些纪检干部,“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掩盖、袒护、干预执纪办案,自己尽职尽责不到位不说,阻碍执纪部门正常办案,说到底,是有利可图的利益关系所致。在这些种种因素下,一些地方检察部门出现了“无案可办”,纪检干部整天“高枕无忧”,一年下来执纪审查几乎“空白”。
下级执纪审查“空白”,上级就会多一项内容——约谈。四川等地区对执纪审查“空白”的基层单位,将进行一对一的约谈。笔者认为,虽然约谈也属于一种问责手段,但是约谈本身的意义在于更深入地了解情况、强化思想认识和促进履职担当。出现执纪审查“空白”无非有两种情况,一是的确风清气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执纪监督不力,导致一些案情被忽略掉。所以约谈,是一次对地方和单位良好政治生态的“检阅”,也是压紧压实基层监察部门责任和促进纪检干部担当有为的题中应有之义。同一些单纯为了完成任务而乱开“罚单”的现象比起来,约谈更需要做好“日常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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