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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出击]监管党员干部红白事不能只“守”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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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每人都可能遇到婚丧嫁娶等事宜。党员干部怎样办“红白事”才不违纪?17日,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细解读反腐高压态势下如何正确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1月19日《湖北日报》)

从中央实施“八项规定”以来,党员干部的各种“待遇”变得“特殊”起来,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严于普通群众,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普遍共识。即便在每个人都会遇到的红白事方面,党员干部也要受到“特殊”对待,看似“不近人情”,其实对于净化社会风气、防止党员干部趁机敛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都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上作出了严格规定。2014年,广西河池市下发了《河池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要求单方办理桌数不得超过10桌(或100人),双方合办不得超过20桌(或200人),干部职工随礼不得超过100元,被称为“史上最严”。今天,《华商报》报道了陕西城固县某村主任“辞官办婚宴”事件,提前报备了六七十桌的规模,但是没有获批,为了给儿子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不惜辞去村主任职务。

从当前形式来看,全国各地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的制度体系已经形成,接下来就是如何执行的问题。要把出台的规定落实到行动中,把机制体制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加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用好监管这把“利剑”,制度约束才能变为实际行动。但是如何监管,如何让管理规定“变现”,很多地区在这方面仍然是空白,没有明确的规定。

就目前而言,反腐的高压态势一定程度上更多的是依赖于群众反腐、网络反腐,相关部门在主动出击的积极性上还不够,尤其是在查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方面。也就是说,大部分都是等网络曝出以后,被炒热了,引发关注了,纪检部门才开始行动。试想,如果基层干部违反乱纪的事件没有被群众举报或网络曝光,是不是就意味着躲过一劫呢?因此,这种主动监管积极性的缺失,也给一些党员干部违法乱纪提供了侥幸的空间。

因此,党员干部的红白事,也需要主动监管的责任担当。湖北省规定,党员干部操办红白事要提前报备。如果把希望只寄托在报备这道关口,远远是不够的。第一,如何来防范不报备的情况?第二,即便是报备,如何监督实际是否超出报备规模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不能总是依靠群众和网络,这样势必走入反腐的被动局面。所以,要把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需要相关部门拿出“铁”的手段和“实”的举措,不能坐在机关高唱反腐,要站起来、走出去、抓起来,唯有如此,制度才不致于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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