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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被GPS跟踪,到底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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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反腐”:一位公安分局纪委书记用GPS定位的方式,跟踪另一个区的区委书记,网上举报未果,反而被指控涉嫌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7月23日《南方周末》)

一个是公安分局的纪委书记,一个是区委书记,前者因为私人恩怨,在后者的公车上装上GPS定位设备,在证据准备充分后到网上举报未果,却被指控涉嫌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由主动变为被动,从原告变为被告,360度大转弯仅仅是因为用了非法手段来反腐。

作为公安局的纪委书记,应该知道使用窃听器监控他人是违法违规行为,不管你是公安局的领导还是纪委的领导,都是法律不允许的。虽然作为纪委书记,“响应中央号召”投身反腐败斗争工作是职责所在,但是方法不合法,注定自己也难道法律制裁。笔者认为,郑某违法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是GPS跟踪的“成果”,相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不能把该事件的重点只放在郑某违法上,对区委书记陈某不能没有下文。

陈某高调宣称,“损害了执政党的形象,是对国家政治利益的挑战”,“损害了我的政治形象,损害了我的公信力和美誉度,进而损害了国家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类似的话曾经也出现在四川达州,2014年1月,达州市达川区罐子乡党委书记罗颂称“威胁我就是威胁党”,罗某因为言辞不当被停职。对比二者,两人的话竟有异曲同工之处,可见陈某在形象和公信力上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也把损害自身的利益与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装GPS跟踪陈某,怎么在陈某的口中就变成了“对国家政治利益的挑战”呢?陈某是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如果说陈某已经清醒认识到自己代表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那么陈某的超标座驾和套牌是不是也能代表党和国家的形象?陈某似乎狂妄自大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司机将陈某的超标座驾和套牌问题揽到自己身上,坚称陈某不知晓。陈某每天坐着超标座驾出门,说陈某不知晓,谁信?说套牌是从交警大队要来的,那么我们又要问交警大队,是谁给的套牌,要说郑某知法犯法,公安局这样做是不是也是知法犯法呢?

当得知自己被监控后,老是绷着脸、话不多,饭也吃不下,晚上睡不着,血压升高。俗话说,身正不怕影斜,陈某如果没做亏心事,他又在怕什么呢?陈某为了让自己安心,为此,区委投入了40万元提高安保措施,增加5名安保人员,升级监控设备,延长录像保存时间,加固围墙,更换新的电动拉闸大门等。陈某因个人被监控,如此劳师动众,是不是有点草木皆兵的味道?显然,陈某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们更关心的是,到底陈某怕什么。

笔者认为,在陈某勤政为民的作风上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司机称,书记经常到一线工作,因村民知道书记车辆的车牌号后,进行过围堵,司机更换车牌号,为的就是不让村民发现该车辆是书记的座驾,这样也能免去被围堵的烦恼。如果说遭群众围堵,那至少证明老百姓有诉求找书记,奈何百姓有民情,书记无闲心,索性换了车牌,任凭汽车开到哪里,老百姓都认不出来。这种心中无民的书记如何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如何做好人民的公仆。

总之,从陈某身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还真不是一两个,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应该认真查查陈书记存在于这些方面的突出问题,指不定又为党和国家拔掉一颗蛀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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