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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福利]是谁把救灾中心变成干部经适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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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纪委通报,专项巡视省民政厅发现“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资金8967.64万元。挪用的近9000万元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社会募捐资金和扶贫周转金近3000万元。(人民网北京6月15日)

据报道,陕西省救灾中心项目占地17.5亩,涉及资金近9000万元,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投入资金上来看,都是一个“大手笔”,并且是由国家民政部门立项审批,从性质上来看,紧扣的是国家民生事业。但是一个偌大的省级救灾中心,是如何堂而皇之变成干部经适房的?

笔者认为,这其中有三个环节是完全可以避免“项目变质”的。首先是资金的投入使用上,挪用近9000万的资金,来源于彩票公益金、扶贫资金和社会募捐,动作之大,若不是审批签字上把关不严,国家资金和老百姓的钱是断然不会搭进干部经适房的。其次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把关问题上,显然相关负责人是没有实地查看项目推进情况的,如果做到严格管控,不可能救灾中心在变成居住房的过程中,负责人毫无察觉,即便外观上看不出来,数厕所的个数也是可以发现问题的。如果以上两个过程都因为疏于监管,那么第三步审核验收,就应该对问题进行纠正,结果不但没有对问题进行纠正,反而让机关干部顺顺利利地以经适房的价格从民政厅手中购得住房。

以上三个步奏都可以随时结束这场以权谋私的乱象,但是从建设到投入使用,几乎没有一点阻碍,因此,笔者不禁要问,一步一步让救灾中心变为干部经适房,到时是谁在推动?

如果以简单的“监管疏忽”、“责任意识淡薄”等说辞为理由,即不能逃避党纪国法对相关负责人的追责,同时也不能平息公众的不满情绪。毕竟,救灾中心变为干部经适房,不仅从本质上改变了项目的性质,同时也是拿社会的募捐款和扶贫资金来给干部修房。项目启动初期,有没有征求过募捐者的意见?捐款人本是抱着帮扶济困的理念向民政厅捐款,希望帮助其它需要帮助的人,但是资金却用来给干部修住房,与其说是经适房,不如说权力作用下的干部专用房,让募捐者怎么想?

因此,笔者认为,必须对民政厅把救灾中心变成干部经适房,挪用彩票公益金、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募捐款的行为启动问责机制,向谁问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反思整改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也免不了对照党纪国法的准绳,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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