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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办事请吃饭”的“风俗”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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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资阳市安岳县白塔寺乡增花村一位村民拨打华西都市报“监督进行时”热线02896111,反映村民到村里办事,村干部均会暗示请吃饭或者送红包。该村一位小组长直言,办事请村上、乡上“领导”吃饭已成为该村的“风俗”。10月13日《华西都市报》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党风政风逐渐好转,实际上,许多地方的民风民俗也发生了趋良的改变,甚至出现了一些地方以“村规民约”的形式规范简化婚丧嫁娶等宴席。但是,也必须同时看到,一些地方问题依然存在,“蝇贪”现象、雁过拔毛等损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威信,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

以资阳安岳增花村为例,乡干部、村干部为民办实事不讲无私,讲“回报”,属于十八大以来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当严惩不怠,以儆效尤。不过,这种所谓的“风俗”在该地方盛行已久,为何在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后依然我行我素、枉顾法纪?笔者认为,除了基层干部本身从思想上就没有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也跟上级有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必然关系。在增花村,要找干部办事就必须请吃饭,否则就办不成事。在长期的恶性风俗循环中,“办事请吃饭”于是就成了当地干部和群众的定势思维。

年迈六旬的孤寡老人钟某,为了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补助,花去他三个月的收入600元请乡、村干部喝酒、吃饭、抽烟,村干部还指出12元的烟不行,必须要20元的烟,把贪污的双手伸向低保户,着实可恨可气。这样的事情在增花村还不是个案。李某给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上户口时没有请村干部吃饭,户口被迫上在外婆家,给第二个孩子上户口时主动请村干部吃了饭,户口很快就办下来,李某说:“赵村干部办一次事,就要请一次饭,这是规矩。”“有钱请吃饭就好办事,没钱请就难办”成为地方村民对村干部为民办事的普遍认同,不管是有钱的家庭还是没钱的低保户,但凡找到村干部,就没有“不吃饭就办事”的道理。

不管是普通家庭还是低保户家庭,“按规矩请村干部吃饭”本身就是歪风邪气。也正是在这种不良的“风俗”惯养下,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习以为常,甚至于总结出了“不去吃觉得对不起人家”的悖论。作为基层干部,为老百姓办事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权力所在,哪怕辛苦点、周折点也应在所不辞,难道“我们去办比他们自己办要少走很多弯路”就可以成为吃拿卡要的合理理由?

培养淳朴民风当从净化党风政风开始。基层政府、村(社区)都是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所涉及到的事务,也全都是关系民生、关系民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绝对不能由着性子来,公器私用、徇私谋利。权力既来之民,又必须用之于民,“办事情吃饭”的恶风劣俗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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