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众论第6期】“打5元麻将”算赌博?7年后沉冤昭雪 ‹ 李丁乔个人网站

首页 » 新闻中心 » 观点众论 » 浏览内容

【观点众论第6期】“打5元麻将”算赌博?7年后沉冤昭雪

2556 0 发表评论
标签:

新闻还原 

成都温江市民王彬如因与朋友打“5元钱的四川麻将”,被拘留15日,另外与他一起打麻将的两人分别被拘12日。后经过一二审均败诉后,王彬如不服,坚持申诉。2015年最高法作出裁定,指令四川高院再审。今年6月,四川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同时撤销温江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
王彬如回忆,7年前的那个8月十分炎热,她和几个朋友下午没事,便相约到茶楼打麻将。下午5时许,四五个民警突然进入房间,称他们涉嫌赌博,将三人带到云溪派出所。王彬如说,现场打麻将的还有四五桌,但都没有被抓,只有在包房里的他们三人被抓。根据警方当时作出的行政处罚,警方现场查获“赌资”共计575元。(澎湃新闻网)


观点众论 

澎湃新闻网“楚柯”:打麻将玩多大才算赌博?对于民众而言,似乎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赌资较大”常成为裁决打麻将是否属违法的要件。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赌资较大”的具体起算点,各地执法机关在实践中往往是依据地方法规或根据“合理性”原则,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后认定。正是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执法实践中时常出现纠纷。王彬如遭受的不当处罚虽然得到了纠正,但此事也暴露出在一些执法活动中,仍然存在行政权力自由裁量不当或任性的问题。 

天府评论网友“刘天放”:打5元麻将就被拘留,那么,打多大的麻将够得上“赌博”犯罪的标准?一般来说,对打麻将被拘留常给出的依据是“赌资较大”。耗费了近7年时间才还自己清白,仅仅因为打了一次5元的四川麻将。还不仅是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经济成本也使他吃不消。不鼓励玩牌有“钱上输赢”的同时,需要有关方面给出何谓“赌资较大”的标准。 

天府评论网友“张维”:毕竟从目前情况看,打麻将是否违法,在我国还没有统一标准。所以,就本起案例来说,我们只好按照四川地方规定来考量。可现在问题是,王彬如等人被警方现场查获的575元“赌资”,尚未达到“赌资较大”的标准。再者来说,王彬如与一起玩牌的另外两个人之间又是亲友关系,玩牌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 这个案例也为我们行政执法者提了一个醒,在处理“麻将娱乐”和“麻将赌博”问题上,不要混淆两个截然不同概念,更不能有权就任性执法。 


法律法规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它山之石

2017年,武汉政协委员许方辉的“麻将政协提案”获警方回复引发网友热议。在回复函中,武汉市公安局指出:亲属之外其他人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10人,人均资金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以上内容由“李丁乔个人网站”整理出品

注意事项:“李丁乔个人网站”系私人网站,凡“我的原创”栏目下的所有文章属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其它栏目文章均来源于网络,用于分享和学习,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第一时间处理。

评论 共0条 (RSS 2.0) 发表评论

  1.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

发表评论

  •   想要显示头像?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