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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个人私欲岂能绑架公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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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委批准,安徽宣城市纪委对广德县原人大副主任王志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志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不断扩大其父母墓地范围,造成不良影响。(9月4日澎湃新闻网)

公权私用,是当前很多党员干部锒铛落马的普遍表现。算不清权力、金钱和自由这三笔账,分不清公权和私利、权力和责任的界限,必然导致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误入偏道。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本质,也赋予了权力必须服务于人民的要求。

很多领导干部一路迁升,认为这是自己一步一步辛辛苦苦拼搏过来的,与人民群众没有任何关系。诚然,不努力,是断然不能得到提拔重用的。但是,一味地强调今天的成绩是自己昨天的不懈努力,就会忽略今天的职位也有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这也是很多领导干部发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感慨的重要原因,“穷怕了”等看似令人怜悯的理由其实显得格外矫情。

任何工作,单枪匹马似地单打独斗是完全不可能的,既要有服务对象和下面干部的支持,也要有同事和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更需要上级部门和组织的赞许,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么根本无法顺利推动工作,要么就是不切实际、不见实效的形式主义。就实际而言,一个普通干部成长为领导干部,都必须在失败中反复总结提高,如果没有组织和群众的宽容,这些失败或可能就会成为葬送自己前程的祸根。

因此,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在看到自己用实力获得成功的同时,也必须看到组织和群众给予的深切期盼,要做到“吃水不忘挖井人”,就要把公共权力用在公共利益上,而不应该一朝得权、从此忘本。“领导干部也是人”的逻辑没有错,但是将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与对普通群众的要求混为一谈,就属于降格以求,拿不稳标尺,必然量不准底线。

在电视剧《人民的民义》中,公安厅长祁同伟将自己的私欲绑架在公共权力上,用公权的影响力来实现自己的个人欲望,职务的迁升也为更好地实现私欲提供有力条件。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喜欢搞“批条子”“走后门”等小动作,对上夸夸其谈,对下吃拿卡要,中间还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两袖清风的“清官”,心口不一、言行不同,深埋的是个人私欲,表现出来的是将权力变现的滥用职权。

个人私欲与公共权力既有区别也有关联。前者强调个人对精神、物质、荣誉等方面的追求,后者强调岗位职务赋予的使命和责任。如果个人追求符合党和国家利益,那么个人价值取向和政绩价值取向便能融为一体,反之,个人欲望就会绑架公共权力,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损害人民的利益。

让个人私欲远离公共权力,除了需要领导干部自身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更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管理,通过制度体系来弥补漏洞,并以铁腕执纪的零容忍态度来惩治处罚。无益私欲离公权越远,公权才能更公正;公权不掺杂私欲,私欲才无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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