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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处分关机失联干部,不能仅盯着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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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手机关机,长时间无法联系,陕西省礼泉县住建局局长赵爱国被予以全县通报批评。据悉,某工作日上午县委县政府领导在一项目建设现场检查工作,县委办电话联系赵爱国发现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长时间无法联系上。(3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礼泉县委制定出台的《加强科级干部作风建设的六条纪律规定》中,明确规定“严禁科技干部关闭通讯工具,工作日及节假日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赵爱国在上班期间关闭手机,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关闭手机就是违法了《纪律规定》。从执行纪律规定不力的角度来讲,赵爱国被通报批评的确不冤,但是我认为,处分关机失联干部,不能把问责的焦点仅盯着手机。

不光是礼泉县,很多地方和部门都在“保持电话畅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重要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不妨设想一下这样的场景:一旦出现公共安全事故,在最需要领导干部亲临现场挂帅指挥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人,老百姓是如何的着急,更遑论妥善及时地将现场事故处理好。因此,要求领导干部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能及时应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这既是对工作的要求,同时也是对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的要求。

当然,在该案例中,我们不知道礼泉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到项目现场检查什么样的工作。为什么到了现场才想到住建局?为何不事先就通知其本人做好准备呢?其次,县委县政府领导检查工作,是不是必须要赵爱国陪同呢?是不是没有了赵爱国的陪同检查,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检查起工作来就显得有些“没面子”。显然,视察现场找不到赵爱国,与县领导视察工作没有进行前提部署存在很大关系。如果把赵爱国关机失联被处分看成是典型的不守纪律,那么县领导视察“临时抱佛脚”也属于工作安排欠妥当的典型例子。中央“八项规定”的第一条就要求领导干部“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如果县领导的视察可以不让赵爱国参加,那么又何必像“宁烂不缺”似的硬要叫上赵爱国呢?

其次,赵爱国手机关机,就真的可以随随便便定义为“失联”吗?如果县领导放着赵爱国的办公室电话或者住建局的办公电话不打,坚持要拨打赵爱国本人的电话,那么这样的“失联”定义也未免有点情绪化的因素。好比从河的这边走到河对岸,放着有桥不走,偏偏要为了体现某种精神而去闯激流,过得了河就是英雄,过不去就是狗熊。我们善意地猜测,当地没有建立领导干部多渠道联系方式,领导干部通讯备案录里面也只有本人的手机号码这一种联络渠道,而不是现场视察的县领导偏执于“哪壶不开提哪壶”。不过,赵爱国是否属于“失联”,要看县领导有没有发动一起可发动的力量联络赵爱国,以及是否为了定性为“失联”而专从已经不可能的渠道联络赵爱国。

最后,赵爱国是在上班时间关机失联的,通报处分只是针对赵爱国违反“禁止关机”的工作规定,对于赵爱国为何会出现上班时间关机失联的情况,有没有利用上班时间干私事,等等这些问题是没有提及的。我们都想知道,赵爱国失联期间,都干什么去了。处分干部,要抓关键和要害,否则就是隔靴搔痒。一个简单的失联背后,有太多的疑问需要解答,不能仅盯着手机,避重就轻地掩盖官员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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