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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关爱农民工必须“内”“外”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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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在国家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不乏对我国一线劳动者的满满关爱,他指出,“不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始终重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这是我们国家隆重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重大意义所在。

在我国顺利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农民工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对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隆重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既是对广大劳动者的尊重,同时也是感召社会各界:我们应当给一线劳动者,包括农民工更多的从“内”到“外”的关怀。

所谓“内”,就是指精神层面、人格和尊严层面的,要增强农民工的自信,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成果,肯定农民工的劳动价值,让农民工“体面劳动”。所谓“外”,就是不断提升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各项权利。

习近平重要讲话也切中社会时弊,“那种无视我国工人阶级成长进步的观点,那种无视我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观点,那种以为科技进步条件下工人阶级越来越无足轻重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有害的”。这种对工人阶级认识的偏见何尝不是我国农民工的真实写照,人们往往把城市建设发展、社会经济腾飞的功劳归于决策者和科学技术人才,而忽视了一线农民工的贡献。这种有失偏颇的“功德论”无疑深深地伤害了我们广大农民工。因此笔者认为,国家、社会和公众应当正确认识农民工对社会建设发展的贡献,打心底尊重农民工。

习近平指出,“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笔者认为这是习大大给广大农民工“站台”。在实际社会中,尤其是在年关将至时,各地均曝出了不同程度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缺乏法律观念,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就给维权造成阻碍;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对农民工不够尊重,能忽悠就忽悠,拖欠工资、玩消失、克斤扣两等伎俩百试不爽。笔者认为,这是对我们相关职能部门执政为民的严重考验,妥善解决好农民工待遇增长机制和工资兑现问题关系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除了应该给农民工增加报酬外,还应当大力保障农民工的报酬不缩水。

社会发展需要农民工,但是这个特殊的群体在社会的各阶层显得较为垫底,这与整个社会对于农民工的尊重和对农民工的贡献认知偏差存在必然的关系。笔者认为,农民工之所以在很多方面委曲求全,也有来自不自信等自身的原因,普遍农民工埋怨自己出生农村、文化水平低、工作环境差、待遇不如白领。但是社会有没有想过,农民工之所以有这样的自卑感,大部分因素还是来自公众从意识上对农民工的“践踏”。当“劳动者是最美的”歌声唱响时,我们社会各界不妨重新认识农民工,对农民工价值的认同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今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是继1979年后时隔36年再一次对劳动者进行最高规格的表彰,在我国奋力推进“四个全面”布局的当下,意义非凡。受奖励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十几亿劳动者的先进代表,这也证明国家将在关爱一线劳动者上强化工作力度,既是对全国一线劳动者的肯定,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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