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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关心家庭困难公务员,短期救助不是重点
近期,一名自称属于扬州市宝应县的网友“乐乐”,在扬州市人民网站咨询“公务员利用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公务员在社会公众眼中,一直是“铁饭碗”甚至是“金饭碗”,一朝考为公务员、终身不愁吃穿,事实上真的是这样的吗?2016年,安徽省一副镇长因家庭困难开网约车被举报,纪委随后介入调查;近几年,不管从网上曝出的因为工资收入太低难以维持家庭生活,还是在笔者身边因为考虑到支出与收入差距太大而辞职的公职人员,都不在少数。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收入在社会上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实施“八项规定”,到清理在社会兼职的公职人员,再到“双轨制”,应该说,从严管吏已经成为不变的趋势,但另一方面,对公职人员的薪资增长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严格的管理机制使得公务员的“隐形”收入越来越少。
俗话说的好,“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进入渠道,就注定了公职人员的来源群体是多样的,其中不乏家庭困难、家底薄弱、没有背景的人员,这部分人员进入公务员体质,在原来的基础上,顶多只能算是收入相对稳定,至于在增加家庭经济总收入方面,还是比较微博的,如果年终奖不够理想,那么总体收入上还有减少的可能性。换而言之,一个地方的公务员工资收入顶多算中等偏下的水平,加上年终奖才有可能算得上中等收入水平。
公务员利用周末送外卖到底违不违纪?第一,没有利用职务上便利;第二,没有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第三,迫于生活的需要,所以,综合来说,公务员利用周末送外卖,靠的是自己的劳动,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宝应县纪委的回复也非常暖心,“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但同时,纪委也称,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公务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给予关心慰问。
笔者认为,“确实困难”本来就不好定论,也许,在公务员体制中“确实困难”,也许,在社会大众看来,又是“隔靴搔痒”,况且,单位的关心关爱救助,无外乎是短期的、临时的、一次性的,都是“输血性”的,而非“造血性”的。所以,关键之举,还是要在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允许的条件下,放开公务员兼职渠道,当然了,根本前提是不影响工作和不利用职务影响兼职。
公务员在社会兼职一直是个敏感话题,既容易触及社会敏感神经,也容易让一些公务员打“插边球”违纪。所以,在公务员兼职上,组织应该因人而异建立审核批准机制,让家庭确实困难的公职人员通过自己的劳动,增加合法性收入,以改善家庭生活环境、减轻家庭开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