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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监督干部婚丧嫁娶不能全靠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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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连江县公示了2018年3月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操办和出席婚丧喜庆活动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有媒体注意到,福州市长乐区在整治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方面也有相同的做法,科级以上干部操办或参与婚丧喜庆活动情况在媒体一一公示、一览无遗。

放得下面子,才能挑得起担子。不少地方在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时,往往只是“说一说”,拿不出实际有效的举措,更显示不出真正的诚意,社会监督工作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可行性。能够将一个地区所有领导干部操办或出席婚丧嫁娶情况上网公示,本身就显示出严厉执纪的责任担当,同时,也体现出邀请社会共同监督的真挚诚意,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必然倒逼领导干部在移风易俗上起到较好的率带作用。

执纪监督贵在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只有经常“咬耳”“扯袖”,才能经常“红脸”“出汗”。社会监督的特点是广泛性,但是,社会监督也有其不可忽视的弱点,就是老百姓对干部特别是科级干部并不是很熟悉,或许就算是发现其有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的情况也难以与监督名单联想起来,所以,不能把监督的责任全部推给社会,依靠自身力量强化履职担当、增强执纪本领,才能防患于未然。

严厉执纪监督不能止于一时,更不能空喊口号,社会监督作为重要力量,并不代表社会监督就能承担执纪的所有监督职能,因此,在想方设法调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的同时,更应注重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既要打造出“四铁”型的纪检监察队伍,又要与时俱进推进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监督体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手段,才能发挥监督真正的作用。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纪监督的关键在于逗硬惩处,只有严肃追责问责,才能不断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对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对查案办案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让失责必追责成为常态。要实现“不想腐”的态势,就必须让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这既需要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也需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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