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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纪委书记被“连坐”一点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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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已展开一个月左右时间。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一个月来,已有9家被巡视单位查处80多人,他们或因涉嫌严重违纪,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因违反中央巡视工作纪律。另有多名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或“未(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被“连坐”。(12月2日中新网)

说起“连坐”,中国古已有之。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有这样的记载:“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司马贞索隐:“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在古代,“连坐”的范围包括家属、亲族、邻居,一人犯罪,这些人都要受到牵连。而今天我们所讲的纪委书记被“连坐”,本质上与古代谓之的“连坐”是有区别的。

其它干部违法违纪,纪委书记被“连坐”,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让纪委书记一起受处罚,而是为了增强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担当。从处罚的轻重来看,纪委书记被“连坐”的处罚是轻于违法违纪干部的,这种处罚形式对纪委书记来说,起到的教育警示意义更大于处罚的本身。“两个责任”有言在先,纪委书记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一定程度上就是失职,当然,有的也包括包庇和纵容。

从严治党要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两个责任”其实就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和“少数”。党委书记有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纪委书记有监督教育的责任,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同时落实“两个责任”,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软,必须两手抓、两手硬。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纪委书记这一关是最难把控的。一方面来自人情关系,左看大家都是同事,右看大家都在一个地方供职,在长期的共事过程中,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如果能不调转“枪头”查同事,干脆就不查,如果非要查,避重就轻,往小事上说。另一方面来自权力阻碍,不管是地方纪委还是系统纪委,纪委一把手的总体权力低于党委书记的权力,纪委查案需要向同级党委报告,也就说有党委书记在把关,能不能查得水落石出,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党委书记的个人意见。

从中央巡视组历次的巡视成果来看,被巡视单位或多或少都存在大大小小的问题,“两个责任”的问责机制注定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都难逃被“连坐”的厄运。但是对于已经存在的问题,连中央巡视组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都能洞悉问题所在,为何单位纪委就没有一点头绪呢?到底是作案手段太精明,还是纪委太愚笨?问题归到根子上,还是纪委履职尽责不到位所致,因此纪委书记被“连坐”一点也不冤。

笔者认为,与其等着中央巡视组来查问题,不如积极作为、主动出击,不管大问题小问题,一条线索都不放过,不管是大案小案,一个案件也要问责到底。有案不查、有错不究,很多小问题都会逐渐变成大问题,最后只能落得“监督不力”“执纪不严”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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