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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婚闹”不能靠发文

 

作者:李丁乔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8日 06版)
【网言】

近日,针对云南屡次发生的不文明闹婚行为,云南大理州文明办发文整治,并列详细禁止清单,包括禁止裸露身体、着猥亵性奇装异服、扔鸡蛋等行为。据媒体报道,大理发文治婚闹已经不是首次,2006年、2013年都出台过相关管理条例,几年中却未处罚过一起不文明的婚闹行为。

前几次发文治理婚闹无功无效,大理文明办就应当吸取教训,破除常规举措,认真思考如何让年轻人的婚礼变得既充满快乐又不失文明。只发文,形式单一,而且做法有些官僚主义:把整治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与整治民风民俗问题混为一谈,却忘了改变不良风俗当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只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量,才会赢得民心,赢得支持和信任。发文禁止,也替代不了耐心细致和潜移默化的群众工作思路。与其官僚化地发文件搞禁止,不如从倡议、宣传、引导、教育等方面着手,逐步改变不文明婚闹。

(原载于长江网 作者:李丁乔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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