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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河南日报》]奔小康第一书记须给力
奔小康第一书记须给力
□李丁乔
近日,《人民日报》连续两天先后报道了云南、青海两地关于贫困村第一书记被召回的新闻。青海明确召回第一书记的7种情形,工作不尽责、能力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办事不公,违反廉洁规定,群众意见大的;工作敷衍,推诿扯皮,延误工作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云南也出台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召回情形类似于青海。
早在去年8月,四川广元市方面两次召回多名贫困村不合格的第一书记时称,“卖出的汽车不合格,厂家要召回;下派的干部不合适,组织也要召回。”
贫困村第一书记身负贫困村脱贫致富的使命担当,既是贫困村扶贫工作的组织者,同时也是扶贫工作的推进者、实施者、开拓者。因此,第一书记给不给力,直接影响贫困村脱贫进度和致富程度,不给力,自然会拉全国小康建设的“后腿”,“扶贫不能落下一户贫困家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
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是第一书记“与生俱来”的使命和职责。任何一个村的脱贫致富都是一套系统性的工程,第一书记作为这个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不给力,也不能乱给力,必须立足实际、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既要选好第一书记,更要用好、管好,要让第一书记持续给力,真正为老百姓谋福祉。
与此同时,严肃问责才是管好用好第一书记的关键。当然,不乏像云南指出的某些复杂的客观因素,所以问责不能仅仅盯着排名,当多元化、系统化、科学合理化考核,既讲客观,又要看主观能动性,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人岗不适的要及时调整,对于不在岗、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及时召回。要让第一书记使出浑身解数在扶贫战场上打胜仗,除了第一书记本身要给力,各部门都应当配合发力,要给第一书记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保障,让第一书记在小康路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来源:大河网评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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