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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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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7月4日 新华社)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营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引领经济改革、提升发展质效,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但是国有企业,其性质的特殊性就注定了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本质差异,国有国有,“国”字是一位,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首当其中的,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国有企业跟民营企业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尤其是具有“先天性”的独有优势。国有企业在资金、资源和生产要素等方面,都有着民营企业望尘莫及的优势,尤其是在资源方面。国有企业往往同党和政府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光体现在上下级的管理关系上,更体现在资源、人脉等关系上。在同等条件下,国有企业往往可以比民营企业获得优先权,这既是国有企业与生俱来的优势,同时也是一些国有企业不按规定办事的重要“底气”。

现实生活中,有的国有企业把“国”字头的企业性质变成了“家”字头的企业性质,把国有资产当成自己或者家族的资产,在人事安排上任人唯亲,在管理上凭借关系办事,在资源分配和使用上任性妄为。有的党员干部,把国有企业当成“摇钱树”,肆意侵吞国有资产,挥霍浪费国有资金,在任一天就捞一天。还有的领导干部,不干事时就只当个撞钟的“和尚”,干起事来就当瞎撞乱碰的“无头苍蝇”。这些现实中的种种现象,归根结底,是心中无党、心中无纪、心中无责的具体表现,结果是,企业不但不能做大做强,反而容易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国有企业有序发现的根本前提。自十八以来,党中央一直坚持“反腐无死角”“腐败零容忍”的高压反腐态势,不管是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都不允许有腐败问题。国有企业肩负着推动经济发展的使命,肩负着提振发展信心的重任,肩负着改革创新标杆的重担,因此,国有企业不但要理直气壮地做大做强,更要风清气正地做大做强,保持国有企业的“肌体”健康,最终才能让国有企业有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国有企业有力发展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就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要让党的各项战略理念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同时,也要自觉担负起改革创新的责任,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担当起创新改革的“急先锋”。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三期叠加”阶段,中国整体经济发展进入调整时期,此时,国有企业就应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创新上先行一步。党员干部应该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奋发作为的优秀品格,把对党的忠诚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活力,用工作成绩来彰显党员干部的先锋底色。只有调动可调动的一切因素、团结可团结的一切力量,才能让国有企业在市场发展的大浪潮中实现有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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