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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莫让扶贫资金成了扶贫办负责人的“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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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消息,贵州省盘县响水镇原扶贫办负责人杨应为掩盖违纪事实,在网上删除相关信息后,又采取借高利贷的方式退还13户农户补助款。其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12月25日新华网)

12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席传亮,席传亮对记者称,政府采购工作系高危职业,引来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政府采购系高危职业并非矫情”。应该说在政府部门,凡是负责为政府花钱和用钱的,都有一定的风险系数,包括当前的扶贫开发工作。

尤其是国家提出“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后,扶贫工作不仅要求“精细”,还必须“准确”,意味着每一分钱都必须用在刀刃上,用在必须用到的地方。而且从中央到地方,从省级到县级,都签订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军令状”,扶贫工作推进不力要被问责,扶贫工作成效不显著也要被问责,扶贫资金没有用到该用的地方,更要被问责。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五年时间内,扶贫开发工作也是个“高危岗位”,涉及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既要具备大胆创新的开拓精神,又要具备如履薄冰的谨慎意识。

然而,贵州省盘县响水镇原扶贫办负责人杨某,不但没有履职尽责、为贫困群众谋福利,反而打起了危房改造资金的歪主意。为了将本属于贫困群众的专项资金神不知鬼不觉地装进自己的腰包,胆子大到编造虚假验收资料、冒用他人名义套取13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肥了自己,却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基层干部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为了不被纪检监察局发现,私自登陆系统删除相关信息,同时外借高利贷将侵吞资金退换给农户,并请相关人员帮助隐瞒违纪事实。

虽然,杨某违法违纪的事实最终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但是也令人感到些许叹息。按照常理,扶贫资金的申报、审核、下发都有着严格的程序,纪检监察部门这个扶贫开发工作的“门外汉”都能查出杨某违法违纪的真相,为何其它相关部门和领导就没有丝毫察觉呢?纪检监察部门查案有功,也侧面反映出相关部门和领导监管不力、把关不严,以至于杨某虚造资料、冒领都资金无人问津。

按照席传亮“三分之一的时间都用于应付检查”的说法,扶贫开发工作更需要如此密不透风的监管力度。可以想见的是,如果不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了专项监察,杨某侵吞危房改造资金的事实就无人知晓,或许扶贫办公室负责人这一岗位也将逐步变成杨某的私人“肥肉”,想吃就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应当成为纪检等相关部门今后工作的重点,加大对扶贫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也应当成为今后组织等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扶贫资金涉及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扶贫开发工作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莫让扶贫资金成了扶贫办负责人的“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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