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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解释]拆迁户“自杀”,是如何“调查”得出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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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2时许,平邑新闻中心再发通报称,火灾起因初步认定。经调查,张纪民分别于9月11、13日在平邑县地方镇供销加油站实名购买9公升汽油。经省、市、县公安和消防部门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初步认定,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9月18日《京华时报》)

自拆迁户张某被大火烧死以来,社会各界对该事件的关注持续不断,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以及新闻媒体的深入报道,网民对官方通报产生了诸多质疑,对张某之死的猜测也更倾向于他人所为。面对各种摆在桌面上的线索,官方依然坚持张某是“自杀”,真不知道这个结论是如何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得出来的。

我们首先应当肯定的是,平邑新闻中心的对待该事件的态度。在张某之死过去两天的时间里,平邑县以负责任的态度,通过官方微博发四次官方通报,虽然内容上和跟进上与网民期待还有差距,但是至少也是敢于站出来说几句“官话”的。与有的事发地方沉默不语相比,网友多多少少能从微博上看到事件的进展情况。

平邑新闻中心于9月17日12时发布通报,称张某两次购买9公升汽油,初步认定,排除他杀,火灾系张某自身行为所致。关于这条通报的可靠性,不光死者家属不认可、村民不认可,就连网友也在质疑。而官方得出该结论的途径是,“现场勘查,走访调查”。

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似乎是侦查每个案件常用的手段,如果不加以说明,难以解释用常用手段侦查非常案件的有效性。报道显示,有视频记录了火灾现场的部分情况,而该视频作为调查案件的关键线索,却一直没有被官方采用。在所有可参考的线索都还没有使用完的情况下,如何得出“自杀”的结论?张某被烧死,村民情绪激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能通过“走访调查”得出该结论,可见“走访调查”不过是走走形式、过过程序,到底有没有问过村民真实情况,恐怕只有调查部门才知道。

我们可以帮助调查部门理一理线索。事发现场,有确凿证据显示,有人向房屋投递石头和汽油瓶,官方通报“已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也证明了这一点。张某妻子在送儿子上学后,也曾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威胁恐吓。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也承认,该事件与拆迁相关,并称拆迁人员工作方法不对。张某一家之所以成为拆迁“钉子户”,关键还是由于政府以60元一平米的价格实施拆迁补偿,却要以1100元一平米的价格出售安置房,会数数的人都知道这其中的差价。所有问题的矛头直指政府的拆迁安置工程,如果非要说张某系“自杀”,那么也是拆迁安置所逼,政府不可能将责任脱得一干二净,案件侦查的方向也应该朝着这个方面,岂能简单从“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中草率定论。

在事件真相还没有大白于天下之前,任何猜测都是有可能的,但是笔者认为,不管是死者亲属的陈述,还是官方的“调查结论”,抑或是网友根据报道的猜测,据实说理是根本原则,更何况该案件关乎人命,指不定从中还能为不合理的拆迁安置方案纠偏勘误,为其他老百姓争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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