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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局长被罚扫厕所,轻了还是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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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东兴市领导对公厕管理提出了“无异味”的卫生要求,如果一个月未达标,就要罚扫厕所。在4月29日的检查中,发现竹山景区公厕存在“有异味”等严重的卫生不合格问题。4月30日,广西东兴市文旅局、市开投公司这两个单位的干部职工,被罚扫竹山景区的公共厕所。(5月7日澎湃新闻网) 

  4月29日检查发现厕所有异味,次日便责任文旅局局长带头扫厕所清除异味,从处理的效率上来看,还是值得肯定的,没有拖拖拉拉的不良作风。但是,有网友质疑,因为有异味被罚扫厕所,不应该被视为惩罚,因为扫厕所也是一种职业,如果被看作惩罚,那么言外之意,是对厕所清洁管理这个行业的歧视。也有网友认为,厕所有异味本来不足为道,只要加以清理就可以去除异味,哪里用得着局长带着干部职工一哄而上,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了。 

  从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来说,局长被罚扫厕所,的确不应该被视作惩罚,毕竟局长不扫,也会有有人去扫,况且尊重每个行业的劳动者,是我们全社会必须恪守的共同准则。如果因为跨行业就被视作惩罚,那么该局长在植树节期间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去植树,也可算作是一种惩罚了。所以,“惩罚”一词在这里并不适用,笔者认为,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整改”。所以,在当地的官媒表述中,“惩罚”一词严重了些,不过,不代表对该局局长的惩罚偏重。 

  “厕所革命”是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民生大事,特别是公共厕所,没有人愿意去臭气熏天的公共厕所,干净无异味的厕所,不仅能够给群众带来好心情,而且有利于改善地方政府形象,厕所管得好不好,侧面反映出地方政府是否作为、基层干部是否担当。从这个角度看,厕所有异味,直接责任是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领导干部扫厕所,是职责所在、使命必然。更重要的是,由此带来的责任倒逼,必将促进该项工作的总体进步。总的来说,局长扫厕所值得提倡,但不应该“被罚”,而应该主动。 

  既然在职责范围内,那么亲力亲为一点也不为过,反过来看,缺乏严格的日常监督管理,才导致公厕存在异味,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谋其政就要担其责,否则就是尸位素餐、不作为。所以,由此来看,局长被罚扫厕所,这个所谓的“惩罚”避重就轻,或算不上“惩罚”,只是责令督促局长完成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分内之事罢了。(作者: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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