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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甘孜日报》]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是对自己负责
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是对自己负责
2019-04-18
◎李丁乔
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今天,让“按规矩办”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既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这是刚性的约束、“硬杠杠”,更要让大家懂得这是干事创业的“安全阀”。(4月16日《人民日报》)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笔者认为,规矩既是客观规律,也是纪律约束,尊重客观规律是成事之基,遵守党纪法规也是为政之要,纪律规矩就是准绳,必须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这既是对组织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负责,“按规矩办”“按纪律办”是每一名党员干部职责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在制度体系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完善,推动党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实践证明,纪律规矩越严,越能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执纪问责越严,也越能及时保护党员干部。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欲成事,必依规。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都是通过一个时期的研究、探索和实践总结完善得来的,既包含着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也包含着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求。有人错误地认为,按照党纪国法办事效率低,所以,有的干部突破底线,打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的旗号,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党纪国法所规定的,都是工作中必须执行的,少了任何一个环节或者内容,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也是对组织不负责,更是对自己不负责。应该说,在中央大力推行“放管服”的背景下,各项审批管理都在不断优化,其目的就是达到既激发市场活力,也不放松监管,所以,监管作为纪律规矩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都会同党员干部如影随形。
不少落马官员,在落马前趾高气扬、张扬跋扈,落马后心灰意冷、自惭形秽,除了心生对组织的愧意,也有对人生的忏悔,但无一不是一手将自己推向违法违纪的深渊,自己种的果自己尝,连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人,就没有谁能够为你负得起任何责任。善待己者,众善也;恶待己者,众恶也。枉顾党纪国法,违背办事原则,为私利、为短利,是党和国家之祸,人民群众之害。
有的党员干部自己给自己定“规矩”,不办事不收钱、办不成事不收钱、给贫困群众办事不收钱,看似“有原则”,实则无底线,这些规矩说到底,都与党纪国法相悖,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悖,到最后必然落得声名狼藉。凡事都要讲规矩,只要心中始终高悬“纪律利剑”,干事创业才能一帆风顺;也只有踏踏实实、勤勤恳恳,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