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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主动交代问题才是减罪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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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主任,上次跟你说过的两万元钱应该到账了,你去银行查一下。”“好的,我给你取出来送过去。”浙江省东阳市江镇农办副主任徐杏元打电话给大丰收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郭某,要求其将发放到合作社账户的2万元涉农补助取出来交给她。(8月25日中央纪委监委网站)

原本是拨付给合作社的水稻重大病虫统防统治补助2万元,但是在徐某的违规操作之下,进入了其个人的口袋。原来,有关部门在下发该项政策文件之后,徐某发现全镇上下都没有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但是“有钱不领”是就显得“不明智”,反正这些农业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都得经过经过徐某,于是乎,徐某就打起了“歪主意”,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国家农业补贴,从刚开始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无所顾忌,先后7次以冒领的方式占有国家财政补贴23万元。

“纸是包不住火的”,但是徐某在主动交代问题时,为了“减罪”,不仅和他人串通供词,而且还煞费苦心地将资金发放表在地上擦拭,以达到让新表看起来像旧表的目的,徐某这么做,仅仅是为了掩盖5.2万元的冒领罪行。看似“足智多谋”,实则愚昧不堪,交代问题遮遮掩掩,依然心存侥幸;面对铁证如山的违法乱纪事实,却想通过各种手段来掩盖,殊不知欲盖弥彰,越是想掩盖,却越容易引起执纪部门的注意。

凡是党员干部都知道,主动交代问题,能够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因为主动交代问题,体现了一个党员干部对自身过错的深刻反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关键是知错能改,所以,交代问题不能遮遮掩掩,能否如实交代所有问题也反映着一个人是否对党忠诚,只有这样,才会获得“减罪”的砝码。但是徐某却是背其道而行之,表面上是去交代问题,其实还给自己“留一手”,想的是减轻处罚,然而,对组织不诚实,只会让徐某错上加错,“减轻处罚”的愿景也必然落空,取而代之的是从重处罚。

对党忠诚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忠于党而诚于心。在面对执纪部门调查的时候,“忠诚”二字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考验着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品质,也检验着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还有挽救的必要。及时、准确、全面交代问题,说明思想上有了悔改之心,尚有希望;反之,则说明执迷不悟、不知悔改,即便挽救回来也会腐蚀政治生态。

有的党员干部总是喜欢心存侥幸,对自己的问题遮遮掩掩、躲躲藏藏,事实证明,惩治违反乱纪者绝对不存在“万一”“侥幸”“幸好”,严厉的执纪监督必然带着严厉的执纪问责,一切企图蒙混过关者都是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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