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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治理“村霸”必须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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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水布垭镇的动员会正在召开。几名公安人员突然进入会场,将龙潭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仕辉从现场带走。(4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

开会现场带走人,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只在新闻听过,没有在现实中看到过”。而对于很多没有亲生经历的党员干部来说,纪委这种别开生面的办案手段,或许带着几丝传奇的色彩,打心底有点不太相信。然而,事实上,这种方式,很多时候是纪委特别安排的,目的就是要起到“敲山震虎”的威慑作用。就像邓仕辉被带走时,全场个个震惊、鸦雀无声,连出气的声音都能听得见,为上级巡视组入驻该镇打响了“第一炮”,一开始就动了真格。

此案中,邓仕辉除了是一个村的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同时,也是该村出了名的“村霸”。邓仕辉凭着该村与镇政府相隔甚远,以为“天高皇帝远”,索性在村里当起了“山大王”,在乡里横行霸道、独断专行,村民对他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曾经,有不少村民被“村霸”“修理”过,还有村民被骂“你算老几”,更有被打断肋骨的情况,还对“不听话”的村组干部“就地免职”。邓仕辉的行径,十足一个肆无忌惮、目无法纪的“村霸”。

直骂村民“你算老几”,不难看出,在“村霸”严重, “百姓分量”已经无足轻重。李克强总理说过,群众才是大人物。党员干部是否勤政爱民,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秉持“大人物情怀”,心中有民,才能时时为民想、事事为民谋。没有“大人物情怀”,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宗旨意识的缺失,党的群众路线沦为“口号”“空话”。无民者无纪,眼里连老百姓都没有,更遑论还有多少对法纪的敬畏。

“村霸”不除,民生难安。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对于充分发挥检察功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家族恶实力违法活跃保护村庄调和安稳的定见》,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要加大对“村霸”和家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凌百姓,腐蚀底层政权。“村霸”的本质,说白了,就是不惜利用一切违法违纪手段来维护自身非法利益的集团黑恶势力或者家族黑恶势力,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员干部形象,侵蚀基层政权基础。因此,治理“村霸”必须连根拔起。

很多“村霸”之所以长期存在于党员干部队伍中,很大程度上,既有地方政府想依靠“村霸”治理基层事务的“天真想法”,也有一些政府官员牵扯复杂利益关系网,对黑恶势力偏袒和保护,中央信心坚决,最终地方执行大打折扣。如此一来,“村霸”就能长期逍遥法外、为非作歹,不过,对巩固基层政权、弘扬正能量、建设法治社会却是极大的威胁。

笔者认为,铲除“村霸”,不仅要坚决端掉“村霸”其本人,更要从“村霸”所牵扯到负责关系网中理清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让那些“保护伞”显出“底色”。长远来看,“村霸”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必然是建立了一定的关系网,或者利益链,不然谁会选一个“村霸”来执政一方?谁又愿意即便被打掉牙齿都往肚子里吞?要实现和谐、法制、民主的基层治理机制,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就容不下“村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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