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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地写稿]高价运动服为什么“不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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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四川阆中市委统战部张XX违规给下属买昂贵衣服。11日上午,人民网记者致电阆中市统战部,相关领导回应称:衣服确实是买了,但是网友反映的价格不实。(人民网成都11月11日电)

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阆中市委统战部把它变成了职工的变相福利,借着职工运动会的“名堂”,以单位和个人各自分摊一部分的形势要求职工到指定商购买高价运动服,举报人称“不买不行”。缘何高达2627元的高价运动服不买不行呢?根本原因时权力在作怪。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四风”问题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像“天价制服”、“天价培训”、高档楼堂馆所等一些机关福利转而隐藏起来,如果不是投诉和揭发,断然是查不出来的。阆中市委统战部该领导的做法更是离谱,简单的认为“每套衣服单位只出400元钱,剩下的那部分钱是我们自己出”,这样就不算“违规”。

职工运动会所涉及的运动服不是工作必需品,因此有什么理由拿公款来开支呢?就算如该领导所说,单位出400元,剩余的部分自己出也不能成为“堂堂正正”的理由。不难看出,该领导认为400元是区区小数目,于法于纪都谈不上违规,因此根本不放在眼里。但是她没有站在职工的角度思考购买高价运动服是否合理,对领导而言,2627元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是作为职工而言,2627元等于要花掉一个月的工资,就算除掉单位出的400元,打上6.5折的优惠,也需要花掉职工1447元,也是半个多月的工资,作为普通职工而言,花1447元买一套运动服如何不叫人直呼“打掉牙齿往肚里咽”。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运动服是不是必须要买呢?如果必须要买,有没征求过职工意见?可否换一家便宜点的买?“不买不行”,而且必须在指定的商家购买,这不是权力在作祟是什么?

公款始终都姓“公”,公款的每一分都必须用在刀刃上,别说400元,就是花40元给职工购买福利都算是违规,显然阆中市委统战部的该领导对公款的开支认识还不够清晰。其次,为什么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购买运动服呢?而且指定在价格如此高昂的地方购买,这其中是否存在官商之间“猫腻”且不好说,单就凭必须购买2600多元一套的运动服“硬指标”来说实在有点难为情,领导能够支付的起的,普通职工未必能够支付得起,可以说购买高价运动服是领导的“一厢情愿”。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职工的担忧,可以猜测如果不按照领导的“意愿”购买运动服,可能今后都不会有好日子过,不买等于是跟领导“杠上了”,也破坏了领导的一桩“生意”。

对于这种权力捆绑的“销售”模式是我们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应该深思的,虽然摆在“桌面上”的铺张浪费不存在了,但是部分领导的权力还在制度的“笼子”之外作威作福。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权力的捆绑“销售”现象,在单位内部、系统内部、地方机关还存在分摊销售指标,将考核与买卖挂钩,完不成指标不是扣钱就是通报,这种与当前形势严重背道而驰的乱用职权应该好好治治了。

要管住权力,关键还是靠建立制度的“笼子”,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其中也需要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监督结合起来,要敢于向“高价运动服”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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