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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补偿情人的贪污由头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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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高速公路时暗中操控,想让谁中标谁就中标;为“补偿”情人,在高速公路工程中推广其公司产品……近来,河北交通系统部分官员因在高速公路招投标违规操作相继落马。(3月25日新华网)

普通老百姓出轨只会受到道德和舆论谴责,领导干部出轨,则会受到党纪制裁。在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严于普通群众的态势下,管住自己、抵住诱惑、艰苦实干应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底线和操守,但是有的党员干部依然没把自己的干部身份当成一回事,“不拿干部当干部”;有干部又“太拿干部当回事”,自恃职务之高、权力之大,凡事都拿权力来“说话”,导致公权沦为私权,成为个人违法违纪的“工具”。

在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潘晓东受贿案中,潘某以涉嫌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最大的一笔贪污805万元,其由头居然来自“为了补偿情人”。原来,潘某与某公司副总邢某是长期的情人关系,在两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邢某怀孕,在潘某的劝说下做了流产。于是在潘某看来,他“亏欠邢某”,为了补偿情人,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高速路上推广使用邢某公司的产品,将原来的产品全部撤下。

看似“有情”的“补偿情人”由头却令人不齿。首先,作为领导干部,理应与他人保持正当关系,但是潘某不但守不住底线,还用职务之便为情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次是作为党的干部,理应为党分忧、为国效力、为民服务,这是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应有之义,也是“执政为民”的必然所在,但权力在潘某手中,俨然成了个人为所欲为的“私器”,也成了与情人之间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利器”。要知道,“因为爱情”并不是所有官员与他人苟且的主要原因,与官员之间的“情感关系”,说白了,看上的不是官员个人魅力,而是官员的权力。正如潘某和邢某,即便此前没有权色交易,但是有朝一日,潘某的权力总会用来为邢某谋利。最后令人不齿的是潘某用权“无所不用其极”。一边是项目部向邢某公司索要管理费及税金,一边是邢某公司拒不缴纳,在潘某的授意下,邢某增加每平方米售价,这一来,既增加了总体利润,也有了支付管理费和税金的钱。

要说潘某是一个“对感情负责任的人”,但是潘某与她人苟且,对自己家庭的责任何在?对自己妻子的责任何在?这种打着“对感情负责”的幌子违背伦理纲常的做法,不过是潘某个人无止境私欲的表现。再者,潘某乱用职权、贪污腐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严重抹黑公职人员形象。不过,除去补偿情人,潘某在任职期间也多次乱用职权、收受贿赂,补偿情人不过是潘某乱用职权“戏剧”中的“一幕”。

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今天,党员干部必须以更加严格的要求管好自己、抵住诱惑,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利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违法乱纪行为,终究是会受到法纪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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