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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来的教训]5个耳光扇醒了谁?又痛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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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一篇题为《邵阳市信访局干部好大的官威,醉驾滋事后连抽交警五个大耳光!》的文章在湖南省邵阳市微信朋友圈疯传。(11月29日澎湃新闻网)

经核实,3名当街辱骂巡逻队员的干部系邵阳市信访局干部,其中,刘友军还是一名科级干部。这3名信访局干部涉嫌酒驾,被巡逻队员拦下,不料一下车就遭来一脚横飞,踢翻巡逻车,还出口辱骂巡逻队员。被带至办案区后,醒来的刘某更是变本加厉,连打带踢,一连5个耳光扇在交警大队大队长脸上,这5个耳扇醒了谁?又痛了谁?

醉酒驾车当论刑定罚。作为信访局干部,刘某等人应该很清楚,酒驾和醉酒驾车的区别,以及醉酒驾车对于公职人员的影响。然而,被拦下后,就打出“政府干部”的“招牌”,似乎可以视“面子”“通融一下”,或者以为“市政府”就是一块“免死金牌”,不论是谁,只要听见“市政府”三个字,就得闻风丧胆、让步三分。

事实上,刘某等人不过是在酒后妄自称大、罔顾法纪的愚昧之举。要说醉到不省人事也不见得,毕竟刘某还知道自己是在市政府工作,是一名公职干部。辱骂巡逻队员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打人,更是对法律法规的挑衅,不知道酒醒后,刘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作何感想。

要问打在别人脸上痛在谁的心里,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感到痛处的是刘某自己。这5个连环耳光,不仅让刘某成为公众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也必然让刘某失去公职。醉酒驾车,必然入刑,今后刘某,再也没有拿“政府干部”当“招牌”的机会了。丢帽丢位已是定局,但是也反映出刘某作为一个社会人,连最基本的道德观念都没有。这样的干部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与其长期隐藏着祸害人民、损害政府和干部形象,不如早日拔掉,早一天安全。

其次是相关部门干部管理之痛,身为公职干部,知法犯法。显然在刘某心中,还是存在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如果那句自称“邵阳市政府干部”的狂妄之语能够凑效,那么刘某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然可以在信访局当科长。我们不排除,有这种心里和特权思想的干部的确有“幸运”的时候,但是连法律法规意识都没有的干部,如何在工作中秉公办事、依法办事、为民办事?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时刻敲响干部违法警钟,让干部常有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人民的心态。

笔者认为,5个耳光也必须打醒执法部门。被打的交警大队长称:“闹大了怕影响整个邵阳市政府官员的形象,毕竟这只是个别官员的私人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违法者是干部就退避三舍,相反,这样的案例公诸于众,倒是可以对其他干部起到警示和威慑效力。被打后,藏着掖着,看似可以维护地方政府形象,其实并不利于塑造地方干部形象,更是让执法者“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对于违法干部,就应当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其他干部引以为戒,让执法人员更加有尊严地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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