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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梁骨有问题]纵容景区内建别墅,是执法软弱还是脊梁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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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省著名的国家5A级景区野三坡内,一处风光秀丽的河岸边,大片别墅林立,装修奢华。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别墅,这里的别墅群是怎么建起来的?(10月15日《京华时报》)

2006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限制用地目录》,命令禁止景区内建别墅,同时还要求,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必须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处20万元至50万元罚款。即便有了明文规定,但是河北省著名的国家5A级景区野三坡内的“山水醉”别墅项目,依然可以拿到证照,并公开销售,是何缘故?

根据涞水县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相关部门的确存在执法软弱的情况,没能有效制止项目违规施工。“没能有效制止”,指的就是该项目建设初期,景区管委会虽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采用现场贴封条、施工机械上锁等措施,但是依然没能阻止该项目建设,更为重要的是,项目尚未取得规划和建筑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笔者想问,到底是执法软弱还是脊梁软弱?

从别墅项目申请到取得资质的过程来看,开发商明显是打着国家政策的“擦边球”,试图以“旅游”用途偷换“住宅”通途,住宅就是住宅、旅游就是旅游,没有并列,这样做显不然符合规定。再加之,涞水县考虑到景区庞大的游客接待量,“查处难度大”,反正未能“有效制止”,而且工程已经完工,索性听之任之,且为项目提供销售资质,帮助项目走完最后的程序。

“山水醉”别墅每栋117万元起,单价在140—250元平方米,共有280栋,已签订合同190份,应该说卖得开发商喜笑颜开,于此同时,涞水县政府呢?笔者认为,别墅项目之所以未能“有效制止”,主要原因还是涞水县政府执法不力,其中也不排除存在权钱交易的可能。

按照规定,景区内违规建设,理应责令停止、限期拆除,并处罚款,但是涞水县相关执法部门只是贴贴封条、上上锁,并没有处以罚款。笔者认为,这种隔靴搔痒的方式倒更像是走走形式、走走过场,是一场“执法秀”,也或者,是涞水县为别墅项目顺利建设提供的“保护伞”,目的根本不是为了阻止项目建设,而是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一个占地174.2亩的别墅群拔地而起,顺利绕过国家政策,躲过执法,拿到证照,难道只是“执法软弱”的问题?恐怕不见得。首先是违背国家政策,在景区内立项建设,其次是执法不严,不依法执法,最后是“补票”颁证,为别墅项目提供“最后一公里”服务。种种迹象表明,涞水县从始至终根本没有阻止项目开发建设,而是一直在为项目顺利走上市场竭尽全力提供支持。虽然别墅销售能够给地方财政创造一定的受益,但是违法违规的项目受益岂是政府想拿就能拿的。

在金钱的诱惑下,涞水县漠视法规、玩笑执法,用公权为政府和开发商创收创造条件,鼓足了腰包,却破坏了景区,说到底,是脊梁骨太软,没能抵住利益的诱惑,没能拿准标尺、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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