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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古城虽美,但是也有美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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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我携老婆和几个月大的孩子从成都开车到阆中古城游玩,夜宿一家小旅馆,次日,本打算去熊猫乐园,走错了路,当我开到张飞南路的时候,被一辆公交车侧面擦挂。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我立马下车查看交通事故。而公交车司机则稳坐泰山一样,在司机座驾上动也不动,若不是我叫他下来,他不会下来。司机一下车,看了一眼,就说是我没让他,所有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时的情况是:我在道路的最内侧,所有左转车辆都排队缓行,我也跟着一步一步的挪,速度相当慢,左边就是铁栏隔离带。公交车的左前方擦挂了我车的右前方,也就是公交车的左侧车轮部位,擦挂到了我车的右侧车轮,车辆盖被挂掉,车身被刮花,导致车轮附近铁皮变形。

事后,交警倒是能够及时出警,大摇大摆地到现在拍照。拍完照后,就让我下午三点半到事故处理中心,他们三点半上班。我顿时惊讶了,要下午三点半才上班,阆中市交警队的工作时间也太不可思议了。当时也就十一点四十左右,我觉得交警应该以处理事故为首要责任,我要求尽快处理。但是现场交警说了,现在都下班了,他们要吃饭了。我见过急着下班的,没见过当着服务对象叫嚣着要下班的,严格说来,还不到下班时间。我也见过急着吃饭的,但是没见过阆中市交警这么急着吃饭的。

因为我对阆中市交警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感到困惑,所以我打算打阆中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问问具体情况。交警瞬间就变脸色了,像是得了狂犬病一样。让我把车辆移开,我要求尽快处理事故。交警拿着我的驾照和行驶证,得意洋洋地说,你还想不想要你的证件。意思就是说,我不移开,我证件就拿不回来。我说,不可能,这个社会,你还不敢这么做。在现场,也就是叫我移车,而公交车司机也一直在旁边当一个看客,动也不动,交警只会冲着我咆哮,也没有让公交车移动。对了,我是外地车辆嘛,怎么也得保护本地公交车,这就是地方利益,小团体利益,潜规则利益。车辆移到另处后,另一名交警同志告诉我,下午三点钟去处理事故,他们三点钟上班。

当天遇到孩子发烧,去阆中市人民医院给孩子看病,医生护士都很亲和,也很细心,让我感受到了一股温暖。中午从《四川日报》上查到南充市的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中午一直打,都没人接,可能南充市都是下午三点过后才上班,于是我三点过后也打过,也没有人接,不管是南充市市级的行政效能投诉还是阆中市的行政效能投诉,96960形同虚设,挂着羊皮不卖肉。

下午两点四十左右来到事故处理中心,看到事故处理中心的陈主任已经坐在办公室,而中午出勤的交警,三点十三分才到,也没有像他此前说的三点半才上班。该交警让我联系公交车司机,我说事故该你们协调处理,为何要我自己联系,交警作为处理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自己不联系是不作为,中午不到十二点下班吃饭、下午三点十多分钟上班是慢作为,当我跟该交警讲这些道理的时候,交警放下一句话,你尽管去投诉我,然后骑车摩托车扬长而去。最后还是我自己联系公交车司机,指望这些懒惰的交警是一种奢望。或许,这些交警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不作为,什么叫做慢作为,只要能够偷懒就是王道。我后来明白为什么交警能够叫嚣着让我尽管去投诉,整个南充市,包括阆中市的行政效能投诉电话都是瘫痪状态,不管你怎么投诉,都是无济于事的。因此,交警不怕,南充市和阆中市的所有行政慢作为、不作为行为都不怕,因为不管你怎么投诉,96960都是逗你玩儿的。

公交车司机一来,听陈主任的意思,我还是主要责任,这又是什么王道。地方保护主义也保护得太明目张胆了嘛。后来陈主任看了几次现场图片,包括公交车方截下来的视频,说我是次要责任,公交车方是主要责任。也是从陈主任口中得知,公交车公司是阆中市天然气公司的下属单位,国营企业,有底气、有背景、有实力,就是没有承认错误的勇气。一个公交车公司事故处理的负责同志总是想跟我协商解决,而协商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不追究公交公司的责任。我提出:要求公交车司机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且赔礼道歉。公交车事故负责立马跳起来说,我耽搁了他们的正常运营,如果要说经济责任,我赔偿更多;要说赔礼道歉,事故是我自己擦挂的,不关公交车司机的事,就是说我在直行中没事跟公交车玩擦挂,而公交车一直压着线进行就算擦挂了其它车辆也是理所当然的。左转车让直行车是最基本的道路常识,就是公交左转并道也必须看清左边有没有车辆,即便是公交车,也不可能在道路上任性妄为。交警和公交公司的保护主义,势必削弱公交司机的安全意识,不管出什么样的事故,背后有地方交警和公交公司的保护,受害者奈何不了他。

所谓的协调也耽搁了陈主任很长时间,我的要求也一降再降,最后就只剩要求给司机一个明确的责任,却不料我真的也成了次要责任人,说我应急措施不当。我问陈主任,当时我如何应急才是正当的措施。我踩油门会撞后面,慢了会撞车门,明明公交车是违规行驶,为何不能承担全责,陈主任不语。

时间也在大把大把地流失,孩子烧不退,一直哭闹,陈主任也为我们给孩子退烧支招,可见其也是一个可亲的人,不过在处理该事故中,考虑到公交公司是本地国营单位,岂能让司机负全责,事故处理有失公平,有损一个执法者的威信,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其实,出勤交警就已经把阆中市交警的形象毁于一手。时间也是六点过了,再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或许,公交公司也想到这点,所以能拖就拖,他们本地人有的是时间和精力,而我外地的就耗不起。我能怎样呢?还不是尽快处理完了就走人,难道还等着人家叫我尽管去投诉?最后罚公交车司机50元,司机当场谈笑风生,还说让公司帮他交罚款,对他来说,这个处罚不及痛楚,这个处理决定根本就是隔靴搔痒。

通过该事件,我认为阆中市至少有五个问题:第一,出勤交警不作为、慢作为,对待服务对象不够耐心,作风上霸王主义,作息观念自由主义;第二,公交车方太护短,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没有纠错的胆量,长期以往,公交车司机势必祸及更多群众;第三,南充市的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形同虚设,至少我打过去没人接听,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基本瘫痪;第四,阆中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处理不公平,没有客观公正处理交通事故,公正执法沦为笑谈;第五,阆中市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浓郁,给人的感觉就是欺压外地人,在事故处理上太过偏袒,助长不公平的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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