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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审查]打击报复举报人,不光是权力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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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绥化市纪委和宣传部得到证实,对于媒体报道的“黑龙江庆安纪委干部赴京举报县领导被群殴致死”一事,已有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进行侦破。绥化市纪委已对死者范家栋生前反映的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并表示,如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新华社6月12日)

从一名纪委干部举报县领导后被殴打致死,笔者不禁对该县领导的权力观念唏嘘不已。纪委干部的天职就是监督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如果碍于人情考虑、关系考虑和权力考虑,那么纪委干部就是渎职亵职,我们在对范某敢于揭露真相、直面权力称赞时,又不得不对纪委干部举报无路、投诉无门感到无奈。

笔者不禁要问,范某为何必须进京上访?看似一个简单的因果关系,其中必然存在复杂的利益纠葛和权力的任性妄为。相较于一般进京信访者,范某身为纪委干部,肯定知道这其中的隐情,进京上访也是无奈之举。大体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当地信访部门还是当地纪委监察机构,无不是为县领导马首是瞻,无不是为县领导服务的左膀右臂,在当地,这些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完全失灵。范某深知这其中的“规则”,所以才被逼上梁山,进京上访。

在事情未经调查核实前,我们对范某遭殴打一事尚不能定性。但是事发于进京上访之后,不得不让人将此事与上访一事联系起来。那么,是什么权力可以任性到殴打信访者?打人者蒙面,又开着无牌汽车,可见也不是初犯和门外汉,如果再有县领导的“指挥部署”,可以做到更周密、更天衣无缝。事后,家属也一直未对范某伤情做鉴定,这似乎也打破了常理思维,不得不又让人联想到县领导的威力恐吓,抑或利益诱惑。

鉴于以上种种可能性,笔者想问,不论是当地纪委介入还是当地公安机构调查,是否能让真相浮出水面?是否能将真正的指使者绳之于法?笔者认为,必须有更高层级的部门接入,加强对事件的调查监督,才能让县领导的权利无处发威,才能给社会和家属一个交代。

地方信访、纪委职能等部门职能失灵把举报者逼上北京,县领导权力大到可以纠结地方利益,营造唯领导权力独尊的“山头文化”,反映出来的岂止是县领导的权利任性。笔者认为,该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可小觑,查县领导是否违法违纪是重点,但是也不能忽视对当地纪委、信访、组织等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调查,如果涉及塌方式、集体式的腐败行为和不作为,那么就必须在当地开展一次集中式的专项整治,对相关人员严惩不贷,如此才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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