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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公文借鉴不能毫无底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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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贵州省安顺市纪委监委在其官网通报了一起近期查处的出台制度抄袭拼凑、审核把关不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称,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罗建南工作不认真负责,起草文件抄袭拼凑。(7月4日澎湃新闻网)

本是一个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但是在东拼西凑之后,不但不像是本单位的规定,反而各种与实际不相符合的表述让这个规定变得“四不像”。从内容来看,就连地名都没有改,更何况在内容中还出现了比该局行政级别更高的表述,咋看像是在“自我拔高”,但仔细一看才知道,该“十条规定”是不经过大脑思考的“拿来主义”所致,“借鉴”变成了抄袭,如此“借鉴”之法毫无底线、毫无原则,是不行的。

在日常工作中,撰写公文是一个单位的重要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重要事项,但是公文质量的高低,就基层干部而言,考验的并非所谓的“干部文字功底”,而是看是否符合实际,以及是否有针对性、实践性,所以,与其说公文是对干部文字功底孰高孰低的考验,不如说是对干部是否实事求是的检验。如果一味地奉行“拿来主义”,不管是否有用,不管与自身实际是否相符,管他三七二十一,用了再说,那么这样的公文且不说质量,恐怕连最基本的行文主体也不知所踪了。

有人说,“天下公文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诚然,不少工作需要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但是如果借鉴超越了底线、违背了原则,那么“借鉴”自然就变了味、走了样。在信息爆炸的年代,时不时曝出心得体会抄袭、制度文件抄袭、实施方案抄袭、领导文章抄袭等新闻,从中反映出一些干部总想着不劳而获的思想,表现出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子上却是作风不实、不愿担当、不善作为。

通常所说的借鉴,是借鉴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然后立足实际情况,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将别人的转化为自己的,在实践中探索总结,最终形成自身的特色经验。但往往在操作中,有的干部对于别人的公文不置可否、拿来就用,稍微勤快点的把地名、单位名称等改成自己的,懒惰的干部索性一字不改、全文照搬照用,不仅闹出笑话,而且根本无法执行。

其实,撰写公文不是光在键盘上敲字那么简单,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深入思考,认真谋划、科学部署,重实际、重实践、重实效。中央在《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对公文的篇幅数量作了明确规定,既体现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也体现出注重实践导向的公文原则。少些官话套话,多些实举实招,让公文走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怪圈,唯有如此,才能让文件上的每个字、每句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作者: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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