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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众论第8期】“机关着装”到底应该怎么穿?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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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还原: 

近日,一条关于穿着的新闻引发热议。有媒体报道,山西省直机关人士“吐槽”,自己去省委大院送文件,被门卫拦住,原因是裙子不过膝盖不让进门。不过,山西省委办公厅相关工作人员却表示,“没有这样的规定”!同时解释称,近日山西省委确实下发文件,对机关人员着装提出要求。不过,这个要求并不是针对“裙子在膝盖以上”,而是不允许身穿“超短裙”进入省委大院。至于如何界定“超短裙”,是否等同于裙子在膝盖以上,文件没有具体说明,主要由工作人员自行把握。 

观点众论: 

今日评论网友“青锋”:不准机关工作人员穿超短裙进入省委大院,是当地加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中所明确的一项措施。根据上述,前段网络上流传并引起大家热议的“海关人员穿吊带裙工作”其实就有了判别是非的标准。说是该女工作人员当天请假准备离开时,恰逢有人前来办事,为不耽误对方,她临时受理了业务,没想到被拍照晒到了网上。认为对该女工作人员助人为乐的行为应该大家赞扬。 

红网网友“林旻煜”:对机关工作人员外在形象的相关约束和监督,本质上也是为了通过展现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进而提升民众对机关单位的好感度。这是从面上着手,着力于内的改造工程。现实的问题是,现在此类规范实在太过细化。这至少存在以下几个弊端。其一,太过细化的相关规定,容易使普通干部感到束手束脚。其二,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得体”的着装等本就无法穷尽,这有可能导致规定出现鞭长莫及的情况。其三,太过细化的规定,也不利于具体执行,而后期有关部门在监督上也会大伤脑筋。正如专家所言,规范切勿矫枉过正,而细化到影响执行的规范既缺乏人性关怀,又缺乏管理智慧,还缺乏行政耐心。 

千龙网网友“曹瑞晓”:禁止机关工作人员穿短裤、背心上班,是为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表仪容,提高他们的文明素养,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这个可以有。但是外在的穿着更多地来源于为民服务的初心,并非统一着装就能更好的展现优良的作风,公职人员他们的穿戴是一种文化符号,只是一种外在表现,规范着装更应把握好“度”。 

鲁南在线网友“王芳”:在炎热的盛夏,不论男士,还是女士,在着装打扮上“因陋就简”,图凉快而罔顾自身形象和仪表端庄,这恐怕就是缺乏最起码的文明礼仪和素养了。即便不是在工作场合,或是在其他公共区域,你在穿着上太过暴露和性感,难免也会招惹是非,引狼入室。对着装的规定其实也对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纪律,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有着辅助作用。 

天府评论网友“李忠卿”:女同志穿着超短裙的确很凉爽,但不可否认,也有很性感的一面,在政府机关上班,显然不宜这样的穿着打扮,否则就会让人感到别扭与不严谨。问题是发布这样的规定之前,必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换言之只要将道理阐明了,大家都理解了,执行力就会随之上升,省直机关人员又怎么会吐槽呢?门卫不允许穿着不过膝盖的裙子进入省委大院,这种做法没有错,是在执行相关规定,有关人员矢口否认这样的规定,实在不应该,如此出尔反尔,才是真正应该被吐槽的。

 

他山之石: 

江西:在2016年9月印发的《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中明确提出,“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奇装异服上班”。 

陕西咸阳:据中新网报道,2017年陕西咸阳市彬县针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仪容仪表及着装出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男同志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佩戴饰品;女同志发型、发色适宜,化妆要淡、雅、素,不涂彩色指甲,不使用浓烈香水。不穿过于单薄、透视、紧身的服装。不得穿凉拖,严禁穿拖鞋。男同志不得穿背心、汗衫、短裤;女同志不得穿低胸、露背、露脐装,吊带装、超短裙。” 

山东济南:今年3月,济南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其中提到,“着装不能过于随意化、个性化,严禁上班时间男士外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士外穿吊带衫、超短裙(裤)、拖鞋等。” 

抚州市:3月12日,中共抚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干部着装和仪容仪表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挂职、借调、跟班等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着奇装异服、居家服等服饰,女同志不得穿低胸装、紧身装、超短裙;男同志不穿无领T恤、背心、短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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