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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保险指标”凸显扭曲的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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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最近在与村干部座谈时,听闻有这样一件事:某部门将群众购买某商业保险数量纳入系统考核目标,从市级到县级,从乡镇在到村社区,层层摊派、逐级分解,最后任务落到村干部头上,有的村无法完成任务,只得由村干部自己多买几份,以达到不被扣分的目的。

尽管,该商业保险的价格在每份100元左右,但是对于农村老百姓来说,100元也是来之不易。据说,该商业保险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但凡涉及该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支出,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由保险公司报销。客观来说,这是好事,毕竟在农村,医疗费用是不可估量的开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业保险就可以随随便便和机关行政工作挂钩,以指标化、摊派式、任务式的方式强压给基层。

平心而论,任何商业保险,只要能够推向市场,都是对群众有益的,但是在成千上万种商业保险中,为何单单就这项商业保险纳入政府部门的考核指标了呢?众所周知,商业保险最大的特质就是市场化运作,平等自愿是商业保险与社会之间的交易特点,但是在行政化的语境中,商业保险就被笼罩上了浓浓的指令味道。层层摊派、逐级分解,完不成任务就扣目标甚至约谈问责,基层干部俨然成了保险销售员,但与之不同的是,保险销售员有提成,基层干部只是为了完成所谓的“本职工作”,看似“本职工作”,实际上与基层干部所肩负的职能职责背道而驰,“保险指标”说到底,是严重扭曲变形的政绩观。

老百姓有选择的自由权,所以,面对这种商业保险,很多老百姓不买账,就实际而言,老百姓确实没有“必须买”的必要。当前,农村医疗保险本身就承担了住院报销的职能,而且价格还不到100元,就算是为了达到“双重保险”甚至“多重保险”的目的,也必须建立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但事实是,不管群众需不需要、愿不愿意,基层干部都必须以完成任务的目标动员群众购买,如果实在不行,那么“保险指标”只得落到村干部头上,就像前面提到的,一个村干部为自己的家人买了几份保险。

这种商业保险有个比较温暖的名字,叫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看上去似乎让“必须购买”成了不得推脱的理由,但是细想一下,其实不管什么保险,都是冠以“保障”的名义,不“保障”的保险就不是保险。反过来想,既然这样的保险这么好,为什么还需要依靠政府以行政化的方式销售呢?经得起市场和消费者检验的产品才是好的产品,可以想见,劣质保险之所以长存不衰,无非是脱离了市场运行轨道、跨入政府行政工作体系,苟延残喘,依靠政府维生。不管商业保险与干部之间存在何种利益关系,基层干部沦为保险销售员就是本末倒置,“指标保险”成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就是无稽之谈。在基层工作任务越来越多、压力越来越大的环境下,更不应该让基层去销售保险,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解决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大事小事,为老百姓的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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