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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北方科技报》]车管所收“靓号费”是“拦路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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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收“靓号费”是“拦路打劫”

拥有一副自己满意的车牌号,是每位车主的心愿。然而,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一位车主的选号经历,却有些令人哭笑不得。据报道,他通过网上预选车牌号码的方式,选上一副号码为“G88C88”的车牌,但当他前往车管所办手续时,却被告知要收8万元“靓号费”。对此,安康市车管所称,吉祥号牌按照数字不同要收取2~8万元不等费用,收费标准为2005年的一份会议纪要。

人民网林亦辰林:选中号码,却还要另外缴纳额外的费用,这样荒唐的故事真实发生在当下的法治社会,令人错愕。且不说,在选号的时候,并无消息提示要收取“靓号费”,即便有提示,也有必要追问:如此收费有何依据?定价标准是什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正如一些网友质疑的,“法无授权不可为”,一份会议纪要就能成为收取“靓号费”的依据?不可否认,“靓号”的确是稀缺资源,有其独特的价值。但问题在于,既然已经把号码放到了网络上,供车主自选,缘何还要收取费用?这样的做法,无异于霸王条款,多少有“挟号打劫”的色彩,与政府的公共伦理不符。更重要的是,类似的无依据收费,得利的只是少数部门,“忽悠”的却是群众的信任,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此风断不可容。莫为小利而舍了大义。要知道,后者是拿多少“靓号费”都买不来的。

燕赵晚报网风雨同舟:车牌号属公共资源,不是某些部门或个人的“摇钱树”。对靓号车牌“高看一眼”也未尝不可,但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收支公开透明。既无行政收费许可,又缺乏透明度,这样的“靓号费”便成为权力的附庸,社会公共管理服务中的“污垢”。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切不可权力自肥,胡乱作为。

京华网吴龙贵:用手机选号时,系统并未提示靓号价格,所谓的会议纪要也未向社会公布,等车主选到吉祥号码时,张口就是8万元,这何止是坐地起价,简直有欺诈消费的嫌疑。单凭十几年前的一份会议纪要,来给今天的靓号定价,于法无据,于理不通。法理而言,如果车管所能拿出法律依据,那么车主选中靓号而不付出对等价格就涉嫌不当得利。问题是,选号收费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会议纪要是内部文件,对不特定的公众不具有约束力。更何况,这份纪要既未公示,更未获得公众认可,甚至有没有都是问号。这样的收费行为未免草率,与乱收费并无本质区别。

人民网李丁乔:一项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事,也不征求群众意见,也不召开听证会,也不公开公示,光靠两个部门关起门来开会定板,是不是太拿群众利益当儿戏了?再者,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作支撑,想当然地收费,不知作为执法机关的交警支队,怎能如此视法律为无物?依笔者之见,车管所“挟靓号要天价”是要钱不要脸的可耻行为,是对群众利益的挑战、对法律法规的漠视。

京华网陈广江:与竞拍车牌号不同,这里的“靓号费”是典型的行政乱收费。它之所以刺痛社会神经,是因为行政收费不仅关乎政府权力的根据和范围,更关乎公民的财产权保护。行政收费不规范,不仅会削弱公权力运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还会大大减损公民的权利。新《立法法》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不得减损公民权利,凭借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甚至连正式文件都算不上的会议纪要就收取数万元“靓号费”,明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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