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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国企领导人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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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10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因此,国企领导人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清正廉洁,始终牢记自己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企的光荣传统,是国企的“根”和“魂”,也是我国国企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的独特优势。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国企的领导,才能让国企在日益激励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不断换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才能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持续不断、健康良性发展。所以,作为国企领导人,不仅要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还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以绝对忠诚为党工作,为国家效力,为经济发展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以及多元化的思想交锋交融,一些国企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一些国企领导人在管企治企中,不是把国企当成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而是当成为自己和亲人谋利的家族事业,在选人用人中任人唯亲,在重要岗位安插“亲信”“心腹”,国有企业沦为家族企业。一些国企领导人无视国家利益,在资产处置上任性妄为,表面上低价出售、专卖,背后却在拿回扣、收红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还有一些国企领导人,不依法治企管企,想当然地肆意损害职工利益,员工苦不堪言。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国企领导人党性观念淡化、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把党的宗旨观念贯穿到治企管企的各个环节。

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首先必须强化国企领导人的党性意识,让国企领导人树立起崇高的责任使命。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这个根本不能变,加强党对国企领导人的党性锤炼不能少,要通过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这三大主题教育,增强国企领导人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让国企领导人始终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其次,要加强对国企领导人的监管,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格局氛围。很多人认为,国企是个“香饽饽”,既不受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条条框框束缚,同时也比一般民营企业福利待遇好,滋生这种观念的根子在于一些人将国企视作“捞一笔”的好地方。所以,对于国企领导人、财务岗位、人事岗位等关键部位的监督尤其重要,要让他们时刻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碰“红线”。

最后,要加强党对国企的人事工作领导,坚持“五湖四海”选人用人原则,把懂管理、懂战略、懂经营、懂技术的人选出来、用起来,既注重公开选拔,又注重内部竞聘,用市场化的观念、方法、机制激发国企活力。

总之,抓住国企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就等于抓住国企治理的“牛鼻子”。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国企领导人经营管理,这既是一份莫大的信任,也是一份沉甸的责任,要让国企不断发展壮大,国企领导人只有牢记为党工作这个第一职责,才能在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技术革命中不断取得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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