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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干部“早退”不应成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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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4月5日《瞭望》)

  不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延迟退休无疑是当前最热门话题。日前,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当社会大众都在为延迟退休感到憋屈时,一些地区的国家干部却不仅能够不延迟退休,还能提前“早退”,甚至出现了在一个县局里面有5个干部提出“早退”申请的普遍现象。从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干部“早退”不应当成为普遍现象。

  干部为何忙“早退”,据《瞭望》新闻周刊分析,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干部年越半百,在职务晋升上已然没有了可能,越是感到升职无望就越是想早早退休。二是在领导职位有限的情况下,只有通过鼓励领导干部“早退”,才能为提拔更多的年轻人腾出位置。有专家认为,虽然“早退”能够解年轻干部“提拔无望”的问题,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并非长久之计。诚然如斯,如果以“早退”方式给年轻干部提发展空间,那么这种长期固化的“早退”机制必然造成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在国家干部养老机制并轨之后,打破了公职人员“超国民待遇”的最后一个“铁饭碗”,体制内外养老待遇一样。如果体制内的“早退”再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讲,又为国家干部创造了另外一个“超国民待遇”的“铁饭碗”,对社会大众造成的负面心里可想而知。

  提前退休不但能够享受到在岗的工资福利,还能在待遇上提高一级,说白了,就是拿财政的钱来腾岗位的空缺。这么好的事,对于任何一个在岗的干部来说都是极具吸引力的。一个年满50岁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就算干到正式退休,也不见得就必然就会被提拔成正科级领导干部,而提前退休就可以实现。也就是说,实干还未必能够达到不干的良好效果。那么更可怕的问题就来了,人人都想当不撞钟的“和尚”,只要年龄一到,便可“得道”,还有哪个干部愿意真抓实干、奋勇担当呢?尤其是年近50岁的干部,心里只会想着“不出错”“不得做人”,到50岁就能“平稳着陆”。

  笔者以为,干部“早退”可以有,但是绝不能让其成为普遍现象。一来容易给社会造成不公平,二来容易磨灭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干部“早退”,除了应该在年龄上做出限定,还应当在干部任职期间的成绩作出限定。另外,也不一定非要以“早退”的方式腾位置,地方完全可以以卸职提升待遇的方式让领导干部退居“二线”,不能让既不想干事又不想担责的领导干部到最后还名利双收,想要提前退休拿到更高工资,那么就需要付出卸职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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