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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偷情]别拿苟且之事来玷污法庭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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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向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11月25日《山东商报》)

7年多的“爱情拉力赛”,7份保证书,1张20万元的欠条,看似一段恩爱美满的地下恋情,其实不过是一名领导干部毫无节操的纵情恣意。黄涛与刘英之间的苟且之事,随着保证书的曝光,也正式落下帷幕,令人唏嘘,也令人痛恨。

唏嘘在于,黄涛明明已经有了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却偏偏还要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大行苟且之事。痛恨在于,作为法庭庭长,一个正儿八经的领导干部,理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持人间正道,但是自己就先破了戒,还谈什么公平正义、伦理纲常。偷情就偷情吧,官员偷情也不是一个两个,但是为何还要在保证书上盖法庭的公章呢?这不是堂而皇之地玷污公章吗?

从新闻上报道出的官员偷情案件已经不是一列两列,其中也不乏官居要职的领导干部和一般普通干部,但是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基本上没有一列是真正的“因为爱情”。官员觊觎美色,另一方则是觊觎官员手中的权利,二者一旦苟且,无非是拿权力换美色。官员抵不住诱惑,美色要来强攀权力,一来一往,公权就沦为了私权,而美色则成为了官员堕落的诱因。在黄涛与刘英的案例中,按照刘英的说法,也是因为黄涛对她承诺过:有困难可以找他。

两人在近七年的不正当关系保持过程中,我们不知道黄涛是否为刘英及其亲属提供过权力上的便利,单从刘英最后翻脸不认人来判断,应该不只是黄涛兑现不了离婚这么简单。不过作为领导干部,而且荣获过省优秀称号的法官,审理案件达3000多件,其中应该不乏小三、情人之类的婚姻纠纷,黄涛应该清楚知道这其中的可为和不可为。各种官员偷情案件的曝光,似乎也对黄涛没有任何警示震慑作用。官员偷情,就是违法了党纪党规,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严和威信。“爱情征程”的结束,也预示着黄涛领导干部生涯的结束。

在保证书上盖法庭的公章,让人感觉滑稽,也让人感觉恶心。公章代表着公信力,代表着执法者的威严,代表着国家法律法规的神圣和庄严。保证书上盖公章,不管是黄涛主动盖的,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盖的,总而言之,是对公章的玷污,不禁让人联想到,黄涛与黄英行苟且之事时还带着公章。别拿自己的幸福生活开玩笑,更别拿法庭的公章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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