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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是个别人的特权]公务员没有幸福感,全社会就会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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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工作能够既确保获得自己满意的收入来源,同时又有一定的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呢?今年登上了职业幸福感“顶峰”的就是——自由职业者。(11月9日《扬子晚报》)

据这份来自由《小康》杂志社与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联合进行的“2015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今年最具幸福感职业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自由职业者、教师、政府官员、艺术工作者、普通公务员、导游、民营企业家、健身教练、演员、创业者。同时,报道指出,2012年之后,公务员跌下榜首。

虽然公务员已经不在排行榜第一的位置,但是并不影响社会人员对公务员这份职业的渴望,公务员仍然是社会最热门的就业岗位,所谓“墙内的人想出来,墙外的人想进去”。让人不解的是,公务员失去了职业幸福感,引来不少人的鼓掌和叫好,公务员不幸福,全社会就能幸福吗?

笔者认为,公务员同社会其他任何职业一样,也是一种社会劳动,为何国家在强调提升职业幸福感的时候,社会却往往喜欢将公务员这个职业排除在外呢?其一,社会对公务员这个职业的认知仍然停留在“铁饭碗”“特权”“只拿钱、不办事”等等这样的层面;其二,对公职人员中出现的腐败现象放大化,将其视作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现状,以偏概全;其三,庞大的“考试大军”给人以“死都要死在体制内”的错误认知。然而,就当目所能及的情况来看,并非如此。

公务员之所以失去幸福感,很大程度上与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有着直接的关系,其次是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和反“四风”力度不断增大,再者是公务员养老机制的改革。以上种种因素是公务员不在幸福感职业排名第一名的原因。不难想象的是,此前公务员排在幸福感职业第一,无非是有大量的“灰色”收入,“两天打鱼三天晒网”的机关作风,“旱涝保收”的收入保障,以及“超国民”的养老待遇。如果失去这些让干部们感到失去了职业幸福感,那么就让他们失去罢;但是这些东西带来的幸福,恐怕也不能代表所有干部的职业幸福感。

我们应当看到,一些干部并不是将“捞多少”作为事业是否成功的标志,也不是将“养二奶”“包小三”当作人生的“雅兴”。除去一些极个别的“蛀虫”“懒虫”,其他干部还是可以清廉为官、秉公用权、勤政爱民的,提升这部分干部的职业幸福感,既是对他们的肯定和认可,也是促进党和国家事业稳定发展的需要。

如何提升公务员的职业幸福感,笔者认为,应当从他们的人生规划和职业保障两个方面着手。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无非是想在职务上有不断被提拔的空间和机会,国家和地方应当把这些有理想、有追求、有道德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给他们提供广阔的展示平台和发展空间。其次,剥离物质保障一味谈奉献精神是不现实的,提供物质保障是对干部的鼓励,让他们免去柴米油盐的烦恼,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也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为党分忧、为国效力、为民服务。

公务员不幸福,不仅不能换来全社会的幸福感,同时也不利于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我们在讲社会的幸福指数,应该是涵盖社会各行各业的。各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只能让不守规矩、不讲纪律的公务员感到不幸福,对于清白为官、端正做人的公务员,是丝毫没有影响的,如果不能提升这些公务员的职业幸福感,那么全社会的幸福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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