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 浏览内容
[央视网]河南新乡通报一村民被“顶包”成“村支书”:对11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新乡市“孙石窑村顶包案”联合调查整顿组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针对网上反映“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一智力残疾村民被‘顶包’成‘村支书’”,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25年12月16日成立联合调查整顿组,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孙石窑村“顶包”案基本属实。2024年6月,因孙石窑村未完全履行法院对其债务纠纷的判决,辉县市人民法院拟对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帖托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帖托为避免被“限高”,向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石红彪请求帮助。石红彪找到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时任局长魏新涛商量规避方法,之后安排镇党政办一级科员张大志套用其他文件文号,制作了免去帖托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任命该村村民郭黑虎(非中共党员、智力二级残疾)为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的虚假文件,应付法院执行,实际仍由帖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承办人朱新昌未经核实,依据虚假文件于2024年7月11日对郭黑虎采取“限高”措施。后辉县市人民法院发现该文件失实,于2024年7月23日解除了对郭黑虎的“限高”措施。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和11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责令辉县市委、市政府向新乡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南寨镇党委、政府向辉县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向辉县市委作出深刻检查。新乡市委对辉县市委书记李继游,辉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中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辉县市委常委、南寨镇党委书记张进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的辉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提议免去其现任的辉县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给予时任南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辉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石红彪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时任南寨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现任共青团辉县市委书记刘应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南寨镇党政办主任王全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南寨镇党政办一级科员张大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帖托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飞诫勉处理;给予时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提议免去其现任的辉县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给予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承办人朱新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决定对孙石窑村债务纠纷案进行提审;审计部门正在对孙石窑村财务有关问题进行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正在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深入调查;新乡市委已向孙石窑村派出整顿工作组,对孙石窑村进行彻底整顿,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村庄发展的突出问题。
新乡市委、市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发生深感自责,将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纪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纪法底线。
感谢新闻媒体和广大网民的监督!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
12月17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获悉,16日晚,河南新乡市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裴峰、法官朱新昌来到郭黑某家,向郭黑某郑重道歉,“对不起,给你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上游调查|“村书记”连10+10都不会算,假红头文件藏着“顶包”的鬼》显示,现年61岁的郭白虎原是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村书记),2000年他进入该村工作,2017年离职。2022年,郭白虎向辉县市法院递交诉状提到,村委会从事日常工作需要资金,他多次垫付,2002年至2017年共垫付78万余元。他请求法院判决:村委会归还本金及利息。经历四次审判后,村委会被判还给郭白虎78万余元垫付资金。
2024年,时任孙石窑村村书记帖托不愿成为限高人员,便找到南寨镇负责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员,两人串通在假任命书上盖了真公章,任命郭黑某为村书记去顶包当老赖。这份假任命书被辉县市法院采信,2024年7月,郭黑某被司法机关判定成了限高人员。“吊诡”的是,郭黑某是一位连“10+10”都不会算的智残人士,残疾等级贰级。
辉县市官方人士介绍,目前,辉县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除了郭黑某的限高令,正在设法删除工商网站上转载的限高信息。
郭黑某的堂哥郭白虎介绍,裴峰、朱新昌上门道歉时态度诚恳,还带上了方便面、食用油、牛奶等慰问品。郭黑某接受了两人的道歉。
郭白虎对一事还有疑问:帖托和南寨镇政府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员用假红头文件骗过了法院,他认为此事不仅违规还涉嫌犯罪。此前,他向辉县警方报警,但警方一直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帖托和南寨镇政府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员是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蕾认为,帖托与镇政府公章管理人员串通,伪造盖有真公章的党委任命文件,将二级智残人士列为村党支部书记,其核心目的在于规避自身限高责任。该行为既违反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拔任用的刚性制度,也使得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郭黑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采取限高措施,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从法律评价角度而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已触及法律红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相关规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对象为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制作的文件、凭证及印章。涉事的帖托串通公章管理人员,伪造南寨镇党委出具的村书记任命文件,该文件属于国家机关公文,两人涉嫌刑事犯罪。
辉县市官方人士介绍,此前官方介入调查时,辉县市纪委监委与辉县市警方研究过两人是否涉嫌犯罪。经研究,两人不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做了假文件不一定就涉嫌伪造公文。”
原标题:《“村书记”连10+10都不会算,河南辉县智力残障人士成“村书记”续:两法官上门道歉》


评论 共0条 (RSS 2.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