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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作协领导独揽50万大奖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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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协领导独揽50万大奖难以服众 “一篇文章1936个字,平均每个字258元……”最近,一个“特殊”的征文比赛引发了大家的热议。湖南一家企业发起有奖征文活动,特等奖奖金高达人民币50万元。(1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笔者认为,其“特殊”之处在于三个方面:其一,特等奖和一等奖有100倍之悬殊;其二,特等奖的获得者是该省的作协副主席;其三,特等奖作品被网友挑出50处“硬伤”却依然表示“非人所能以口舌定贵贱也”。如果不看作协领导的文章,必然认为该特等奖是提前挖好的“萝卜坑”,是专为该省作协领导所准备的另类利益。看了该领导的作品,尽管网友褒贬不一,不乏觉得名副其实的支持者。不过,眼尖的网友却能从中挑出50处“硬伤”,且不说这个“硬伤”是否值得考究,单凭本地领导获得“特等奖”就值得让人怀疑。

作为省作协的副主席,本身就应该对本地的征文评选选择回避,但主办方的“规避动作”做得过于天衣无缝且令人生疑,在评委的选择上,不但没有本地作协的领导参与,甚至将所谓的“5名以上国家一级著名作家”作为评委,看似撇清了与本地作协领导参与征文评选的关系,但置于人情常理,这种“避嫌”的操作甚至加剧了公众的质疑。更何况,所谓的“5名以上国家一级著名作家”尚未作出明确答复。笔者认为,仅凭主办方和“特等奖”获得者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若要验明真相、还原事实,就只能靠“5名以上国家一级著名作家”站出来解释解释了。

本地企业赞助主办,本地作协领导获奖,而且奖励的差异如此之大,不怪公众不服,只怪实际操作没有避嫌。平心而论,作为本地作协领导,是否参与本地有奖征文大赛是值得商榷的,哪怕是本地民办企业赞助主办的征文活动,作协领导也应该主动避嫌。退而言之,即便作协领导的作品属于2300多篇投稿中的佼佼者,也应该秉承从容避嫌的角度重参与、不拿奖,否则,必然引发社会质疑。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定律告诉大家,文章好坏各有评判,正如文章特色各有千秋,网友挑出的“硬伤”虽然不是决定性因素,但毕竟有挑刺就有质疑,纵然有网友力挺领导文章,但也不能完全消解公众质疑,所以难以服众便是不争事实。鉴于领导身份、奖项设置等特殊情况,为避免不必要的质疑,完全可以排除本地作协领导参与评选这个选项。如若出于面子考虑,可邀请本地作协领导作为约稿的特约嘉宾,但不能作为获奖的考虑人选,即便是拿了“特殊奖”,也应该主动让位于其他作者,这既是作协领导应有的担当,也是避嫌的必然选择,否则千百口也难自证清白。不过,话又说回来,没有避嫌的评选,不搞也罢,毕竟备受争议的舆论风波远胜于评选结果带来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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