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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解决民生诉求不能总是付诸“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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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找干部解决问题的时候,时不时总会听到“建议”式的答复,诸如“建议去找某某”“建议找某部门”“建议怎么做”等等不一而足。这种“建议”式的解决问题方法,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避责之嫌,长此以往,干部必然失去群众信任的基础。

常常听到“有困难,找干部”,这里面既体现出了良好的干群关系,也说明了群众对干部足够信任。但也有人说,“关键要找对人、上对门”,诚然如此,毕竟部门之间职能不同,每个干部的岗位职责也不尽相同,找错人、上错门不仅无济于事,甚至耽误办事时间。所以,当群众没有找对人、上对门的时候,干部提出建议是合情合理的。我们可以把这种“建议”式的答复视为“支招”,不过细想起来,哪怕是找错了人,干部又未尝不可“牵线搭桥”当个好“中介”?要知道,部门与部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的协调远比群众轻松、容易、高效。职责范围外的尤可主动作为,职责范围内的更需务实担当。

解决群众诉求,受益固然是群众,但责任在于干部。对那些需要群众自身努力解决的问题,干部的意见建议无疑是一剂“良药”,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自我努力实现目标和价值,有助于培养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同时也让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汉”没有漏洞可钻。另一方面,对于干部职责所在的民生诉求,“建议”或是“意见”都是一种逃避责任、为官不为的表现。实际上,没有解决好群众困难,下一次,还是同样的群众、同样的问题,周而复始,不作为、慢作为的懒政怠政之态暴露无遗,降低政府威信,损害干部形象,小问题极有可能演变为大问题。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解决群众困难不能总是付诸“建议”,应该付诸实际行动。干部干部,“干”字是当头的、第一位的。为民就要务实,务实就要担当。对基层干部而言,坐在办公室解决不了群众任何困难,动动嘴皮子满足不了群众任何诉求,反倒给人以“花拳绣腿”“空喊口号”之感。群众有事找上门,如果工作繁忙抽不开身,完全可以承诺期限、上门服务;如果超出职责能力范围,完全可以上下联动、统筹协调。说了不等于做了,做了不等于做好了。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就要深入基层一线,把问题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弄明白,和群众一起商量解决应对办法,这个过程也是聚民心的过程。要把群众的事情办到群众心坎上,除了要实打实办实事,还要注重“回头看”“回头帮”,看看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不满意的要继续努力,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是干部与生俱来的“天职”,不能停在文件上、口头上,更不能“火车满嘴跑、建议满天飞”,只有实打实,才能心贴心,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在新的征程路上汇聚起磅礴伟力。(作者: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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